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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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5-01-17 10:3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河东区审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河东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审计重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突出审计信息公开重点,不断细化公开内容和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立足审计监督职责,主动公开法定内容。聚焦主责主业,加大审计履职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关于河东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河东区审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关于河东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落实落细工作要求,丰富法定公开内容。按照工作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坚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持续及时做好机构信息、政府采购、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等日常管理信息更新发布,将动态管理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1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仍需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工作的深入程度把握不精准。

    改进措施: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的学习掌握,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精准度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力度上下功夫,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增强相关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有关工作要求的认识,不断提高审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年度行政复议案件中“其他结果”1件,为案中自行纠错。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