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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2021年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报告评审情况公示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相关规定,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组织专家对各报告编制单位提交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通过情况予以公布。
河东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5日
附件:天津市河东区2021年度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报告评审情况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