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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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5-01-17 14:1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局办公室统筹推进、各科室配合的工作制度合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4年,我局处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强化惠企政策公众参与和对外公开,严格落实重要政策文件,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的工作要求,落实“谁起草、谁解读”“同步发布、同步解读”,加强政策解读和意见收集,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监督保障情况。根据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始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围绕贯彻《条例》,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健全公开工作机制,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等方面还需完善。二是部分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存在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机制和流程,加强组织和引导,确保政务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二是保障信息公开时效性,加强商贸领域相关政策的解读,帮助公众和企业更好了解国家政策,享受优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