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天津市河东区星韦莱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6月16日开具津东体催【2025】第1号催告书,请你自催告书送达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缴纳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柒万元至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中国银行天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行、浙商银行天津分行等市财政指定非税收入收缴银行对公网点。由于无法直接送达(催告书)至你,现再次依法公告送达。
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52号领取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在收到催告后有权利进行陈诉和申辩,逾期不陈诉、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诉和申辩的权利。逾期不履行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天津市河东区体育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