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天津市河东区蓝天网吧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河东)文综罚字〔2025〕02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 |
违法事实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 |
处罚内容 |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贰拾壹元伍角(121.5元); 3、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9/24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8/9/24 |
处罚机关 |
天津市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