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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健委卫生计生监督处罚信息公示(2023年5月第二次)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5-26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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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案件文号程序条件处罚依据作出处罚机关名称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证照处罚决定日期
艾宏伟非医师行医案艾宏伟津河东卫医罚〔2023〕007号普通程序非医师行医《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0002023/5/25
天津市河东区美诗雅化妆品店(丁运海)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生活美容活动等案(1、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生活美容服务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2、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为顾客美容服务;3、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天津市河东区美诗雅化妆品店(丁运海)津河东卫公罚〔2023〕028号普通程序1、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生活美容服务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2、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为顾客美容服务;3、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002023/5/22
天津市河东区尚美英玉养生美容院(杜红凯)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案天津市河东区尚美英玉养生美容院(杜红凯)津河东卫公罚〔2023〕045号普通程序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1000202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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