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卫健委卫生计生监督处罚信息公示(2024年11月第二次) |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案件文号 | 程序 | 条件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机关名称 | 警告 | 罚款 | 没收非法财物 | 责令停产停业 | 暂扣或吊销证照 | 处罚决定日期 |
赵小国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检测案 | 赵小国 | 津河东卫公罚〔2024〕052号 | 普通程序 |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是 | 650 | 否 | 否 | 否 | 2024/10/28 |
美嘉吉(天津)美容服务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美嘉吉(天津)美容服务有限公司 | 2024-0123 | 简易程序 | 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是 | 1000 | 否 | 否 | 否 | 2024/10/24 |
天津市河东区沐凡汤泉洗浴有限责任公司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天津市河东区沐凡汤泉洗浴有限责任公司 | 2024-0124 | 简易程序 | 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是 | 500 | 否 | 否 | 否 | 2024/10/24 |
天津市河东区焕昕美容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天津市河东区焕昕美容有限公司 | 2024-0125 | 简易程序 | 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是 | 1500 | 否 | 否 | 否 | 2024/10/25 |
天津市河东区森泽美发造型工作室(董昭昭)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等案(备注:1、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直接为顾客开展生活美容服务;2、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 | 天津市河东区森泽美发造型工作室(董昭昭)) | 津河东卫公罚〔2024〕061号 | 普通程序 | 1、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直接为顾客开展生活美容服务;2、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是 | 1500 | 否 | 否 | 否 | 2024/10/28 |
天津市河东区艾贝缇美容美体中心(张良)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等案(备注:1、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直接为顾客开展生活美容服务;2、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 | 天津市河东区艾贝缇美容美体中心(张良) | 津河东卫公罚〔2024〕063号 | 普通程序 | 1、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直接为顾客开展生活美容服务;2、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是 | 2000 | 否 | 否 | 否 | 2024/10/31 |
天津市河东区简丽理发店(王敏)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检测案 | 天津市河东区简丽理发店(王敏) | 津河东卫公罚〔2024〕068号 | 普通程序 |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是 | 1000 | 否 | 否 | 否 | 2024/9/11 |
天津市河东区爱萱美容店(郑丽娜)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检测案 | 天津市河东区爱萱美容店(郑丽娜) | 津河东卫公不罚〔2024〕019号 | 普通程序 |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检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及《天津市卫生健康领域初次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否 | 0 | 否 | 否 | 否 | 2024/10/29 |
天津市河东区御之心美发用品商店(江宜玉)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天津市河东区御之心美发用品商店(江宜玉) | 津河东卫公不罚〔2024〕021号 | 普通程序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及《天津市卫生健康领域初次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否 | 0 | 否 | 否 | 否 | 2024/10/28 |
天津市和仁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消毒产品案 | 天津市和仁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 2024-0126 | 简易程序 | 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消毒产品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 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否 | 1000 | 否 | 否 | 否 | 2024/10/29 |
天津河东区文胜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河东分公司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案 | 天津河东区文胜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2024-0127 | 简易程序 | 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案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否 | 1500 | 否 | 否 | 否 | 2024/10/30 |
天津市河东区成林梅美发店(杨国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 | 天津市河东区成林梅美发店(杨国梅) | 津河东卫公罚[2024]051号、津河东卫公不罚[2024]027号 | 普通程序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及《天津市卫生健康领域初次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是 | 500 | 否 | 否 | 否 | 2024/10/28 |
可欣口腔诊所(天津)有限公司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案 | 可欣口腔诊所(天津)有限公司 | 2024-0128 | 简易程序 | 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否 | 2000 | 否 | 否 | 否 | 2024/11/5 |
天津市河东区希谨徐东美发店(个体工商户)(王瑞新)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案 | 天津市河东区希谨徐东美发店(个体工商户)(王瑞新) | 津河东卫公罚〔2024〕056号 | 普通程序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是 | 1000 | 否 | 否 | 否 | 2024/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