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卫健委卫生计生监督处罚信息公示(2025年10月第一次) |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案件文号 | 程序 | 条件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机关名称 | 警告 | 罚款 | 没收非法财物 | 责令停产停业 | 暂扣或吊销证照 | 处罚决定日期 |
仁爱嘉(天津)综合门诊有限公司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仁爱嘉(天津)综合门诊有限公司 | 津河东卫医罚〔2025〕013号 | 普通程序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否 | 10000 | 否 | 否 | 否 | 2025/9/28 |
天津华北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天津华北医院 | 津河东卫医罚〔2025〕017号 | 普通程序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否 | 10000 | 否 | 否 | 否 | 2025/9/30 |
杜美伦未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案 | 杜美伦 | 津河东卫医罚〔2025〕018号 | 普通程序 | 未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 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是 | 10000 | 否 | 否 | 否 | 2025/9/30 |
肖素芬未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案 | 肖素芬 | 津河东卫医罚〔2025〕019号 | 普通程序 | 未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 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是 | 10000 | 否 | 否 | 否 | 2025/9/30 |
邢金城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案 | 邢金城 | 津河东卫医罚〔2025〕012号 | 普通程序 | 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二)项 | 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是 | 10000 | 否 | 否 | 否 | 2025/9/28 |
天津河东常氏骨科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药浴熏蒸辅助工作等案(备注:1.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2.为儿童开展放射诊疗服务未配备防护用品;3.未按照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4.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药浴熏蒸辅助工作) | 天津河东常氏骨科医院 | 津河东卫综罚〔2025〕001号 | 普通程序 | 1.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2.为儿童开展放射诊疗服务未配备防护用品;3.未按照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4.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药浴熏蒸辅助工作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七)项、《医疗纠纷预防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是 | 46000 | 否 | 否 | 否 | 2025/10/10 |
天津市河东区润颜美学美容店(个体工商户)(房丽)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案 | 天津市河东区润颜美学美容店(个体工商户)(房丽) | 津河东卫公罚〔2025〕049号 | 普通程序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是 | 500 | 否 | 否 | 否 | 2025/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