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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事人本人申请,经我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当事人提出的延期听证申请,原定于2022年9月21日14时30分在天津市河东区应急管理局二楼会议室举行的天津浩发泓泰物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行政处罚案听证会延期举行,具体举行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天津市河东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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