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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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河东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表及说明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3-12 09:51

目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中低收入群众住房保障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指导、监督管理的辅助性工作;承担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使用的指导、监督和账务管理的辅助性工作;承担区域内物业行业规范化管理、数据统计、行业考核评估、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落实诚信体系等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对物业企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不断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水平;承担区住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内设6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河东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河东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0.2263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872.196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8914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3714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26.6495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72.1966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3139万元。天津市河东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4542.422937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东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4542.42293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546.649883万元,主要原因是运营管理资金项目支出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2872.1966万元,占63.23%;一般公共预算1670.226337万元,占36.77%;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东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4542.42293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546.649883万元,主要原因是运营管理资金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662.972437万元,占36.61%;项目支出2879.4505万元,占63.3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东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542.42293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546.649883万元,主要原因是运营管理资金项目支出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0.2263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2872.1966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542.42293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 1546.649883万元,主要原因是运营管理资金项目支出增加。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8914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3714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26.6495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72.1966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3139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42.42293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546.649883万元,主要原因是运营管理资金项目支出增加。

(二)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168.891464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4.52284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168.891464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2.594276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6.297188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70.371455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1.88450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70.371455万元,包括:“事业单位医疗(项)”70.37145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的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1426.649518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53.472728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业费和食堂费增加,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1426.649518万元,包括:“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1426.64951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2872.1966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1495.2706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2872.1966万元,包括:“公共租赁住房(项)”2351.2266万元,主要用于的支出;“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520.97万元,主要用于的支出;

    5.“债务付息支出(类)”2024年4.3139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4.3139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中: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4.3139万元,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4.3139万元,主要用于的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东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62.97243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47.005383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业费和食堂费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1541.9913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24.7536万元,津贴补贴156.7352万元,绩效工资378.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2.59427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6.29718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0.3714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26195万元,住房公积金412.452万元,退休费24.84144万元,奖励金0.06万元。

公用经费120.9810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万元,咨询费0.5万元,水费5.5万元,电费17.34万元,邮电费5.0万元,取暖费8.34952万元,物业管理费26.262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工会经费8.444563万元,福利费1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185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2024年天津市河东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具体情况

 “2024年天津市河东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单位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2024年天津市河东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具体情况

 “2024年天津市河东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单位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4年无机关运行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本单位2024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金额2879.450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无其他专业性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