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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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2-23 10:0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河东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人民群众关注热点,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信息13400余条。聚焦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以及教育、就业、养老等民生热点,及时公开政策措施、公示信息等内容。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集中公开区政府和区政府部门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公开《河东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栏,集约化展示全区政府运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和经验做法。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办理程序,依法依规及时办理公开申请,持续提升便民服务质效。2023年,全区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05件,较上年下降1.8%;答复609件(含上年结转申请27件,另有23件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梳理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废止2件,开设“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梳理汇总区政府及各部门政策文件,设置“河东区政策文件库”,分类展示主动公开文件,方便市场主体和公众查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做好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统筹规划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事项,动态调整栏目设置,新增和整合多个板块内容,集约化展示工作成果。“政民零距离”栏目收到留言1580条,均按时答复。完成区政府门户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改善老年人和特殊人群读网用网体验。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开设政务新媒体矩阵栏目,归集展示区级政务新媒体账号,方便公众查询。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政府系统各单位及时做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信息推送转发,形成宣传合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优化考评内容,发挥导向作用。每月对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各相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有效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组织开展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加强指导,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2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06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96

行政强制

2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66.64111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94

11

0

0

0

0

60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0

0

0

0

0

2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2

3

0

0

0

0

14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4

2

0

0

0

0

6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2

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7

0

0

0

0

0

7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64

2

0

0

0

0

26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0

0

0

0

0

0

30

2.重复申请

7

0

0

0

0

0

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9

1

0

0

0

0

2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0

1

0

0

0

0

11

3.其他

47

0

0

0

0

0

47

(七)总计

598

11

0

0

0

0

60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3

0

0

0

0

0

2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4

0

5

0

19

5

0

3

1

9

3

1

0

1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完整;二是依申请公开答复因适用法律依据错误、内容不当,导致行政复议出现1件结果纠正情形,依申请公开规范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公开内容完整性。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对法治政府年度报告、重大行政决策信息、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行政复议信息、行政执法信息等各类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信息公开时间、公开内容、公开形式进一步规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二是提高依申请公开规范性。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出现的结果纠正情形,已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进行了重新答复。下一步将规范答复办理流程,确保答复内容严谨规范。同时强化与申请人沟通交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全区开具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缴费通知书10份,应缴费金额1220元。其中,已履行缴费通知书1份,缴费金额180元;未履行缴费通知书9份,未缴费金额1040元。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结果为“其他处理”中的“其他”情形47件,为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

    上一年度未审结的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7件,其中6件最终审理结果为结果维持,1件最终审理结果为结果纠正,已作出重新答复。

    上一年度未审结的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2件,其中1件最终审理结果为结果维持,1件最终审理结果为结果纠正,已作出重新答复。

    本年度行政复议案件中“其他结果” 5件,其中3件为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2件为案中自行纠错。

    本年度行政诉讼案件中“其他结果”3件,为原告撤回起诉。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