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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河东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来源:河东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18 09:30

3月15日下午,十二届河东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二十届中央编委第二次会议和全国编办主任会议精神,总结2023年机构编制工作,部署2024年工作,审议相关文件。区委书记、区委编委主任周波主持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于瑞均,区委副书记张东明出席。

会议指出,2023年全区机构编制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编委工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完善机构职能体系,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机构编制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组织实施河东区机构改革工作作为重要契机和有力抓手,围绕践行“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在完善体制机制、统筹编制资源、优化职能体系等方面,出实招、硬招和新招,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品质活力区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基础和协同高效的体制机制保障。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主题主线,把健全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机构职能体系和体制机制作为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中心任务,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以机构改革为重点,不折不扣落实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各项任务。抓好“三定”规定制定,固化改革成果,推动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配置更加优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运行管理更加高效。要处理好“前瞻性”研究和“滞后性”调整的内在关系。既要精准把握中央和市委的改革方向,开展好针对性调研和关键性问题研究,也要把握好机构编制“滞后性”调整的特点,通过改革评估、专题调研等方式,及时关注了解涉改部门运行情况,根据需要适时做好机构编制动态调整。要坚持从严从实,强化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守机构编制纪律红线,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违反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要坚持唯干唯先,锻造过硬干部队伍。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政治能力建设、专业能力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全力推进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区领导刘涛、张品彬、李鹏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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