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八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拟推荐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法治宣传科参加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的评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6日起至2024年4月22日止
联系电话:022-24314328
电子邮箱:hdqsfjfxk@tj.gov.cn
河东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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