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颁布实施的《天津市已交存维修资金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于2021年2月14日到期,为进一步完善应急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文件进行了重新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19日)。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电子来信方式反馈意见,邮箱:zfbzzxwxzjsyb@tj.gov.cn。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