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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直达资金)的通知
津东财预指〔2022〕176号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7-29 14:50

天津市河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下达2022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社指〔2022〕47号)相关要求,现就下达你单位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你单位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7万元指标(明细详见附表)。

二、本次下达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用途用好直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及时支付到受益对象,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并建立实名台账,确保资金精准下达,落实到个人和市场主体,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并及时将惠企利民补贴发放信息导入监控系统。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部门按要求做好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好预算公开相关工作。

五、区财政局将会同审计等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机制,紧密跟踪资金使用情况,对监管发现的问题,加大问责力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的行为,按规定收回财政资金。

附件: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直达资金)分配表



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