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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9-27 10:15

津人社局发〔2022〕23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经人社部、财政部批准,现就2022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8672元。

二、20221月以来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无需重新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2022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并自退休审批的次月起予以补发。

三、2011630日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累计缴费仍不满15年的,一次性趸缴费月基数按照8672元确定。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202291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