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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快速响应工作措施
来源:河东区金融工作局 发布时间:2021-12-10 10:04

根据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建立帮助中小企业共克疫情时艰的金融快速响应机制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强化对驻区“两企业”特别是“三必须一重要”企业金融支持和服务保障,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共克时艰。特制定相关工作措施如下:

一、鼓励驻区金融机构做好疫情期间金融服务工作

鼓励驻区金融机构积极做好内部防控和客户各项防控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对外来(返)津工作人员报备制度,严格落实隔离措施,建立客户体温异常的快速反应等机制,在做好安全防控的基础上,稳妥复工开业,为企业提供便利金融服务。每日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加强与驻区金融机构的联系,对驻区金融机构当天开业网点数量、业务开展及存在问题进行汇总,争取最大限度做好疫情期间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确保金融基础服务不缺失、不断档。

二、建立驻区金融机构公共服务平台

协调驻区金融机构,建立疫情期间金融服务工作服务平台,   

对区属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鼓励各银行机构应采取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应贷尽贷快贷,不抽贷、断贷、压贷。

三、建立需求企业快速反应机制

    对于疫情期间有需求的“两微”企业,特别是“三必须一重要”企业,建立金融服务快速反应机制,开通企业金融服务的“绿色通道”。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全市金融服务快速响应工作要求,建立专门的金融帮扶工作机制,对企业融资需求进行精准分类。重大融资需求及时向市金融局报送信息。普通融资需求向驻区金融机构精准推送,鼓励金融机构利用税银贷等普惠金融产品,简化审批程序、减少担保要求、降低融资成本、适当放宽期限等差异化方式,支持企业发展。

四、降低受疫情影响企业融资成本

鼓励驻区金融机构对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给予优惠利率支持。对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的企业,落实《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对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的企业,由区级财政给予区级配套部分的贴息支持。

五、做好有关宣传工作

联合驻区金融机构在微信公众号及银行服务网点等做好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使有需求企业了解相关政策信息,帮助疫情期间暂时困难企业共克时艰。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与《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一致。

附件:金融服务需求表

河东区金融工作局

                              2020年2月12日

(联系人:贾楠、秦冰;电话:24304613;邮箱:hdqjrjjgk@tj.gov.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