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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推进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机制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10-12 15:51


关于河东区推进航运服务业

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机制

为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港口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更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和“一基地三区”建设,推动建设航运服务集聚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围绕落实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加快推进实现“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着力提升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能级,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促进区域航运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资源集聚能力、培育产业发展生态,增强航运贸易金融耦合联动效应,加快建成航运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航运服务集聚区。

二、工作目标

充分利用现有区位优势、载体资源、市场主体、专业机构等各类资源禀赋,坚持问题导向,解放思想、积极创新,整合货运代理、航运保险、航运金融、航运会展、航运信息咨询、海事法律、航运智库等领域资源,推动形成航运服务业特色产业链条,形成功能齐备、服务优质、高效便捷、竞争有序的航运服务业体系。

、领导小组成员

长: 于瑞均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   区委常委、副区长

员:   副区长

         田海鹏   副区长

         秦桂萍   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城管委、区楼宇办、区合作交流办、区金融局、区司法局、区科技局、区产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办。

河东区航运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

、主要任务

1.与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合作,举办海洋经济高峰论坛(暂定名),探讨港口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顶层设计、企业发展、人才培育等方面问题,为天津市港口经济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并推动自然资源部与天津市在论坛期间签订合作协议。(主办单位: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协助单位:区政府办、区发改委)

2.推动与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与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并依托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组建天津市海洋高端智库,发挥好专家作用,为党和国家海洋战略决策提出“天津”建议。(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3.将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纳入“地质海洋与生态”产业创新联合体,在海洋经济、航运信息、海博会参展等领域积极开展合作,探索搭建智慧港航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4.会同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梳理上下游企业,积极争取培育和引进一批上下游企业和高端航运企业、港航信息服务企业,逐步打造在华北地区有影响力的产业聚集区。(责任单位:区合作交流办、区发改委、区产促局、区国资委、区金融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楼宇办、区文旅局及招商引资各责任单位)

5.启动天星河畔广场改造升级,置换业态低端的企业,引进若干有实力的船东公司,带动产业链企业入驻;提升远洋国际中心、中航科创大厦等楼宇承载功能;将新建成的中海写字楼打造成航运经济特色楼宇。(责任单位:区楼宇办、区商务局)

6.大力发展国际货代特色产业,支持航运行业企业总部、地区总部、组织机构等高端要素落户。提高外资利用效率,积极参与航运会展活动,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大力发展航运物流服务,依托鸭嘴兽物流、快仓自动化等企业,整合引流更多货运、物流、集卡、航运等上下游企业,提供京津冀一体的全流程、数字化智慧物流整合方案,打造港航物流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7.积极发展保税展示产业,协调天津海关在中海俄欧风情街内划定区域,开展“跨境电商+保税展示”业务,实现港产城融合发展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有机结合。(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8.大力发展航运金融服务,积极引导渤海银行等驻区银行和保险机构做大做强航运金融、航运保险相关业务,打造特色服务品牌。服务航运服务业企业用足用好各类金融工具。(责任单位:区金融局)

9.将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招商引资导向之一,针对海洋装备、海洋信息、港口服务、国际货代、进出口贸易、航运金融等领域实施精准招商,以“飞地”模式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条。(责任单位:区合作交流办)积极融入天津市“1+3+4”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依托区位优势、产业基础优势等,积极服务临港制造业发展。(责任单位:区产促局)

10.密切对接市交通运输委,落实好天津市关于发展交通运输物流业的各项工作要求,加强管理,服务行业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11.深化与天津港集团的交流合作,发挥好天津港在保障中心城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重要作用,为驻区物流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港口及物流服务,鼓励驻区物流企业围绕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建设以及港口物流服务积极参与天津港发展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12.加强对航运服务业领域市场主体的监测摸排,为我区航运服务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3.持续深化航运服务业领域“放管服”改革,为航运服务聚集区建设打造优质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

14.积极引进海事法律服务机构,引导和培育法律行业企业、机构深入开展海事法律服务。为航运服务业领域企业提供法律法规宣讲、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河东区航运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沟通,统筹谋划和推进整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及综合协调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对接合作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配合,加大政策协同力度,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天津市港口经济发展新形势,积极向市级部门争取发展航运服务业需要的支持政策,全力推进现代航运服务要素集聚、功能完善、能级提升,服务航运经济做大做强。

(三)强化工作推动

建立健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协调推进机制,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和节点目标,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确保各项任务有序开展、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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