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新开路架设人行天桥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我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区住建委按照区政府领导的批示意见,对新开路架设人行天桥的建议与您进行了沟通:
道路桥梁的实施首先需由市城市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市规划部门共同研究制定规划,纳入规划的项目,由建设单位依照程序将项目报市住建部门列入市级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后,进行前期策划生成,具备实施条件后启动立项、可研、初设、招投标等前期手续,再由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规划进行建设。
经核实,新开路冠福大厦门前架设人行天桥现阶段没有规划,暂不具备启动建设条件。
经与您沟通,您对我们的工作表示理解,对此,我们也特别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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