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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2024年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3-28 15:00



河东区2024年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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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领域 发起部门 检查对象 抽查事项 抽查比例或数量 抽查计划时间 配合部门 行政区划
1 河东区2024年公办学校办学情况抽查计划 学校办学情况抽查 教育部门 具有相应管辖权的天津市公办学校 1.公办学校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检查
2.学校招生、办学情况的检查
5% 4月1日—11月30日 消防救援机构、卫生健康部门、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人社部门 河东区
2 河东区2024年民办学校办学情况抽查计划 幼儿园办学情况抽查 教育部门 经批准设立及筹备设立的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 1.民办学校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检查
2.学校招生、办学情况的检查
5% 4月1日—11月30日 消防救援机构、卫生健康部门、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人社部门 河东区
3 河东区2024年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抽查计划 校外培训机构抽查 教育部门 对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知识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成人培训机构、文艺类校外培训机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检查 5% 4月1日—11月30日 科技部门、体育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人社部门 河东区
4 河东区2024年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抽查
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的检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 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5% 4月1日—11月30日 卫生健康部门、公安部门、消防救援机构、人社部门、税务部门 河东区
5 河东区2024年电影放映场所抽查计划 电影放映场所抽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电影院 电影发行放映单位检查 5% 4月1日—11月30日 卫生健康部门、公安部门、消防救援机构、人社部门 河东区
6 河东区2024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抽查计划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的检查
5% 4月1日—11月30日 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部门、税务部门 河东区
7 河东区2024年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抽查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的检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营业性演出从业单位 1.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2.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
5% 4月1日—11月30日 公安部门、人社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税务部门 河东区
8 河东区2024年艺术品经营单位抽查计划 艺术品经营单位的检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艺术品经营单位 1.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检查
2.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
5% 4月1日—11月30日 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人社部门 河东区
9 河东区2024年旅行社行业抽查计划 旅行社行业监管 文化和旅游部门 旅行社 1.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2.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
3.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
5% 4月1日—11月30日 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人社部门 河东区
10 河东区2024年印刷企业抽查计划 印刷企业检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印刷企业 印刷、复制规范性检查 5% 4月1日—11月30日 市场监管部门 河东区
11 河东区2024年宾馆、旅店监督抽查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宾馆、旅店监督抽查 公安部门 各类宾馆、旅店 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情况、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4% 4月1日—11月30日 税务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人社部门
消防救援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
河东区
12 河东区2024年保安从业单位抽查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保安从业单位抽查 公安部门 保安从业单位 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的检查 4% 4月1日—11月30日 税务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人社部门
河东区
13 河东区2024年养老服务机构监管抽查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养老服务机构监管抽查 民政部门 养老服务机构 养老服务机构活动监管抽查 100%/39家 4月1日—11月30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消防救援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河东区
14 河东区2024年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
用途等企业名单
你的抽查计划
涉消耗臭氧层物
质(ODS)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
用途等企业和单
位的抽查
生态环境部门 1.HCFCs的使用企业
2.销售ODS企业和单位
3.含ODS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ODS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
4.副产四氯化碳(CTC) 的甲烷氯化物企业
5.使用ODS作为化工原料用途的企业
1.消耗臭氧层物质含氢氯氟烃(HCFCs)年度使用配额(100吨及以上)和使用备案(100吨以下)情况的检查
2.对销售ODS企业和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
3.对含ODS的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ODS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
4.副产四氯化碳(CTC)的甲烷氯化物企业合法销售和处置CTC情况的检查
5.使用ODS作为化工原料用途的企业的ODS采购和使用情况的检查
100% 4月1日—11月30日 市场监管部门、人社部门 河东区
15 河东区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计划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检查 100% 4月1日—11月30日 市场监管部门 河东区
16 河东区2024年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情况抽查计划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情况抽查 市场监管部门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情况和仪器设备检定情况检查 50% 4月1日—11月30日 生态环境部门 河东区
17 河东区2024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报告抽查 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报告抽查 市场监管部门 外商投资企业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5% 4月1日—11月30日 商务部门、公积金管理中心 河东区
18 河东区2024年度部门联合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抽查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应急管理部门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行业企业 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 100% 4月1日—11月30日 人社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 河东区
19 河东区2024年医疗美容机构抽查计划 医疗美容机构抽查 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美容机构 医疗美容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检查 12% 4月1日—11月30日 市场监管部门 河东区
20 河东区2024年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企业抽查计划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企业抽查 体育部门 从事游泳池、攀岩、潜水、滑雪经营的相关企业 1、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2、是否存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不再符合有关规定条件仍经营该体育项目
3、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是否尽到安全保障相关义务
70% 4月1日—11月30日 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河东区
21 河东区2024年成品油零售企业抽查计划 成品油零售企业抽查 商务部门 成品油零售企业 成品油零售经营行为检查 5%/1个 4月1日—11月30日 市场监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 河东区
22 河东区2024年菜市场监督抽查计划 对菜市场的监督管理 商务部门 菜市场、菜市场经营服务机构 菜市场管理 5%/1个 4月1日—11月30日 市场监管部门 河东区
23 河东区2024年新车销售市场监管抽查计划 新车销售市场监管 商务部门 新车销售市场经营主体 新车销售市场抽查。汽车销售企业备案检查和报送汽车销售信息检查。 5%/1个 4月1日—11月30日 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 河东区
24 河东区2024年度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抽查工作计划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区内在售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监督检查 30% 4月1日—11月30日 市场监管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税务部门、人社部门、公积金管理中心 河东区
25 河东区2024年度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抽查工作计划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区内正常经营中介机构 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3% 4月1日—11月30日 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人社部门、公积金管理中心 河东区
26 河东区2024年度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抽查工作计划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区内正常经营估价机构 房地产估价机构经营行为、估价师执业行为监督检查 25% 4月1日—11月30日 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人社部门、公积金管理中心 河东区
27 河东区2024年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抽查计划 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监管 城市管理部门 园林绿化行业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抽查 10% 4月1日—11月30日 市场监管部门
税务部门
人社部门
河东区
28 河东区2024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抽查计划 医保基金使用情况抽查 医疗保障部门 医保定点药店 医保定点药店遵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5% 4月1日—11月30日 市场监管部门 河东区
29 河东区2024年未办税户抽查计划 未办税户抽查 税务部门 未办税户 对未进行税务信息确认企业的抽查 1% 4月1日—11月30日 市场监管部门
人社部门
公积金管理中心
河东区
30 河东区2024年用人单位劳动监督抽查计划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监督检查 人社部门 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情况检查 1% 4月1日—11月30日 市场监管部门
税务部门
公积金管理中心
河东区
31 河东区2024年劳务派遣用工监督抽查计划 劳务派遣用工监督检查 人社部门 劳务派遣相关单位 劳务派遣用工检查 5% 4月1日—11月30日 市场监管部门
税务部门
公积金管理中心
河东区
32 河东区2024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监督检查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监督检查 人社部门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情况检查 结合信用风险分类,抽取10% 4月1日—11月30日 区市场监管局 河东区
33 河东区2024年国家常规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 国家常规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 统计部门 统计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检查 2家 4月1日—11月30日 市场监管部门 河东区
34 河东区2024年住房公积金抽查计划 住房公积金抽查 公积金管理中心 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各类型企业 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检查 3% 4月1日—11月30日 人社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税务部门
河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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