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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制度汇编(2021)》政策解读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9-06 09:00

一、背景及主要过程    

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加快河东区法治政府建设,2019年我区制定了包含7项工作制度和4项工作流程图的《河东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制度汇编》,以区政府文件印发全区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动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标落地落实,我区对《河东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制度汇编》(河东政发〔2019〕10号)进行了修订补充完善,形成了《河东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制度汇编(2021)》。

二、制定依据

根据《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版示范指标体系》确定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对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中明确需要建立健全的相关制度、体制、机制进行了梳理汇总,同时以相关法律、法规内容修订为依据,对比《河东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制度汇编》(河东政发〔2019〕10号)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三、主要内容

2019年版《制度汇编》包含7项工作制度和4项流程图。我区针对其中的5项工作制度进行了内容修订,其余2项工作制度和4项流程图予以保留,并依据《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版示范指标体系》要求,新拟定了19项工作制度,形成了《制度汇编(2021)》,共包含26项工作制度和4项流程图。

修订内容为:《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制度》《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天津市河东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规程》《天津市河东区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协调工作制度》

保留内容为:《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纠错案件通报制度》《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及区政府和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图、以工作部门名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及备案流程图、河东区行政强制审批流程图、河东区行政征收审批流程图

新增内容为:《天津市河东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天津市河东区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天津市河东区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制度》《天津市河东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天津市河东区权责清单合法性审核工作办法》《天津市河东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天津市河东区行政执法统计通报制度》《天津市河东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天津市河东区行政执法决定公示制度》《天津市河东区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暨数字化归档管理制度》《天津市河东区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天津市河东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河东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五项工作制度》《天津市河东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天津市河东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河东区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流程》《天津市河东区行政执法投诉办法》《天津市河东区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天津市河东区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办法》

工作制度涉及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权责清单、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投诉等各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为开展具体工作提供了标准依据,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四、适用范围

《河东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制度汇编(2021)》印发后适用于天津市河东区各党政机关。

五、生效时间

《河东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制度汇编(2021)》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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