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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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河东区春华街道“企业吹哨、街道报到” 工作机制管理办法(试行)
索   引  号 :
111201020001470882/2021-0000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春华街道办事处
发 文 字 号 :
东政春发【2021】3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河东区春华街道“企业吹哨、街道报到”工作机制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快速高效解决企业难题,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助力春华街道“站区后广场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春华街道“企业吹哨、街道报到”工作机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  成立春华街道“企业吹哨、街道报到”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责任制,统筹谋划联系服务企业,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全面分析研究联系服务企业工作情况和重难点问题。

“企业吹哨、街道报到”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社区建设和服务发展办公室的处级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一委八办三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及各社区党委负责同志担任组员。

“企业吹哨、街道报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社区建设和服务发展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社区建设和服务发展办公室全体干部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惠企政策汇总、辖区企业台账管理维护、帮扶对接、协调“吹哨”职能部门等事宜。

第三条  联系服务企业坚持问题导向、因企施策的原则。根据企业规模大小、业务类别和服务需求有序开展帮扶问需,建立向中(国)字号及楼宇报到——向“双万双服”及规上企业报到——向小微企业报到的梯队式服务法。具体企业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级建册、动态更新、立档掌握。


第二章  “向企业报到”工作规范


第四条  区级领导包保的重点企业,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陪同问需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络对接。

第五条  向中(国)字号及楼宇报到实行处级领导包保责任制。每名处级领导包保一座楼宇担任“楼宇总长”,与1名分管科室干部、1名属地社区负责人组建“三人问需专班”,原则上“每月一问需”。

发挥“两新”党建指导员驻楼联系纽带作用,建立街道驻楼特派员制度,详细收集楼宇企业在党建、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需求,建立完善“企业问题反馈——驻楼特派员接单上报——工作专班报到服务——满意度回访”的工作闭环,与楼宇主办方密切配合、有效沟通、双向互动,推动站区后广场10座“立起来的大社区”蓬勃发展。

第六条  向“双万双服”及规上企业报到实行科室轮值负责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科室(中心)、综合执法大队轮值计划,由1名社区建设与服务发展办公室干部、1名轮值科室干部、1名社区网格员组成“三人工作专班”。建立完善“企业点单问题——社区接单反馈——三人专班报到服务——轮值干部下片回访”的服务机制。

第七条  向小微型企业报到实行立体网格责任制。以“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为原则,通过制作发放“问需联系卡”等方式畅通小微企业问题反馈渠道。由2名包保社区科室干部、1名社区网格员组建“三人问需专班”,延续疫情防控期间“132”工作机制的有益做法,让小微企业“有人问、有人管”,知晓熟悉认可亲近属地社区大党委、街道大工委。

第八条  各社区根据工作实际,每月固定一天设立“企业问需日”。“企业问需日”由社区包片领导、科室干部、社区网格员深入辖区各类企业走访调研,并由各社区将走访问需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九条  各级“问需专班”深入摸排企业运营实况,面对面了解企业家时难,心贴心问询意见建议,详实记录企业困难清单、需求清单,在填写《春华街道“企业吹哨、街道报到”服务记录单》和满意度回访时主动列出资源清单、服务清单。

第十条  问需企业要强化政策帮扶和宣传。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惠企政策“服务包”,强化产业发展政策、人力资源服务、银行融资贷款优惠、财税政策、疫情防控扶持中小企业等各项政策解读,及时与市、区有关部门对标对表“向企业报到”系列政策,帮助企业充分利用好政策优势、享受政策红利。

第十一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畅通企业问题反馈渠道、收集企业意见诉求,按照梳理情况将问题和需求统一分流、中转至对应的职能部门。

对于街道职权范围内事项,应当第一时间解决;无法及时解决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10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或服务确认;对难度较大或者需多部门协调的事项,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延长办结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向企业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对办理反馈结果,按企业类别执行满意度回访,实现“报到”。

对超出街道职权范围内事项,由“企业吹哨、街道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吹哨相关职能部门,同时报党政主要负责领导进行搭桥沟通、协助办理。

第十二条  注重发挥街道商会联系企业轴心作用,定期组织开展“企业家沙龙”座谈会、点子会,探索建立“引凤筑巢”企业家驿站,顺势解锁“筑巢引凤”新介质新渠道。

企业家驿站实行轮值主席制。随时欢迎企业到驿站参加“点子会”、寻求“云指导”,织牢“站区后广场”经济带企业大联盟,在探索发展夜经济、招大引优做强等方面碰撞思路火花、群集智慧招法,力争成为河东商业领域新标杆。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三条  落实“企业吹哨、街道报到”时坚持轻车简从、不搞排场、直奔企业、俯身问需。疫情防控期间注意落实“向企业报到”问需礼仪规范,问需报到前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见面不握手,点头问好,保持1米以上交谈距离,咳嗽时用手肘或纸巾遮挡。

第十四条  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就落实“向企业报到”工作不力、对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及时启用问责机制。

第十五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津彩春华”、政务公开网等线上平台及时公示更新“向企业报到”问需帮扶信息,公开惠企帮扶电话、工作邮箱、办公地址等。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春华街道“企业吹哨、街道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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