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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来源:河东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20 17:55

8月20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国强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要把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结合职能职责,积极担当作为,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人大贡献。要精心组织各层级学习贯彻工作,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作出表率,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要立足人大职责抓好落实,扎实推进全会确定的监督等各项任务和举措,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支持和保障。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被任命人员领取任命书并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河东区2024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线,充分发挥河东资源禀赋和支撑条件,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抓好项目谋划,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要多措并举强化招商引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和为企服务效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用好公共服务优势,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大力支持民营经济,高效激发市场活力。要坚定不移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要坚持把防风险、促发展结合起来,完善构建全方位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防汛防涝、安全生产等领域风险,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河东区2024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河东区2024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会议强调,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合理使用政府债券资金,科学安排项目建设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保障经济发展的职能。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河东区2023年区级决算草案和2024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河东区2023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河东区2023年区级决算的决议。会议强调,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税源建设,努力盘活闲置资产,多措并举开源增收,切实增强经济活力,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加强专项债券全周期管理,抓好债务风险防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同时,要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大对重大投资项目、政府债务和重点民生等资金的审计力度,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加强对反复出现、经常发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举一反三,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会议书面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河东区2023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河东区2023年度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议强调,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加强资产监督监管,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要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力度,加快土地房产资源盘活利用及产业布局,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区人民法院要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加快与公安、检察、金融等部门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实现信息互联共享,真正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要完善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执行工作公开、透明、高效。要强化惩戒措施,坚决维护司法权威,推动依法治区上水平。要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河东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深化改革创新,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家门口的好学校。要优化资源配置,聚焦当前教育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统筹谋划、优化配置,有效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河东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继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联动机制,推动噪声污染防治各项任务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的噪声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全面有效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会议还书面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河东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河东区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河东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鲍彦霞、刘凤春、郝春明、张旭贤出席。副区长商伟,区人民法院院长白榕,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部门和各街道人大工委专职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区人社局、区发改委、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教育局、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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