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国强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天津市河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工作制度的议案并表决通过了相关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河东区2025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持续巩固经济运行稳定向好发展态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振消费拉动内需,守住兜牢民生底线,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河东区2025年区级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河东区2025年区级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河东区2024年区级决算草案和2025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河东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河东区2024年区级决算的决议。
会议书面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河东区2024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河东区2024年度区属国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河东区全面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拓展长护险覆盖范围,加强护理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质量水平,强化政策宣传引导,使医保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河东区文旅商深度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会议强调,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落实“四个以文”重要要求,立足“一站一带一园多点”总体布局,深化“以文塑旅、以旅兴商”发展路径,做好文旅商深度融合大文章,为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需要和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区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强化跟踪监督,与各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做好专题询问的“后半篇文章”。
会议还书面审议了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前期审议《河东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所提问题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河东区市容环境卫生治理情况的报告》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以及《河东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所提问题落实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鲍彦霞、刘凤春、郝春明、张旭贤、李文生出席会议。副区长李旭,区人民法院院长白榕,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萍,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部门和各街道人大工委专职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委、区医保局、区文创办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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