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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任命张春为河东区副区长、决定为代理区长
来源:河东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5-09-26 14:30

今天上午,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张春为天津市河东区副区长、代理区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国强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张春任职的议案。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张春为天津市河东区副区长。

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于瑞均请求辞去天津市河东区区长职务的决定草案。会议经表决,决定接受于瑞均辞去天津市河东区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天津市河东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根据区委推荐,会议经表决,决定张春为天津市河东区代理区长。张春领取任命书并进行宪法宣誓。张春表示,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要始终强化担当作为,真抓实干促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提出的“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扎实实施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以“三新”“三量”为抓手,持续培育壮大新的发展动能。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践行宗旨惠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河东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始终严守纪律规矩,廉洁自律作表率。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会议强调,区人大常委会将在区委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以真监督体现真支持,一如既往全力支持区政府工作,共同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鲍彦霞、刘凤春、郝春明、张旭贤、李文生出席会议。副区长李鹏旺,区人民法院院长白榕,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区人大常委会机关部门和各街道人大工委专职负责同志,区政府办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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