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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
来源:河东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5-11-27 17:20

11月26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国强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被任命人员领取任命书并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河东区2025年区级第四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河东区2025年区级第四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河东区开展“护校安园”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护校安园”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持续巩固信息互通、职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精准化防控的能力水平;要坚持标本兼治,在严格执法、严密防范的同时,注重源头治理和前端疏导,努力为学生营造安全、阳光、健康的成长环境。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河东区2025年城市更新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使城市更新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群众;要强化系统思维,注重整体性和协调性,不断提升城市功能、提升产业支撑、提升宜居感受、提升治理能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会议审议了河东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事项。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丁洁等辞去天津市河东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

会议听取了部分河东区的市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会议强调,全区各级人大代表要时刻牢记代表身份,不断提高履职意识和能力,找准依法履职与全局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真正做到党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代表有作为。区人大要不断强化代表履职培训,认真组织开展代表视察调研活动,为代表履职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听取并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河东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情况的审查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天津市河东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及补选工作安排意见。会议强调,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补选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区委、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和区补选代表领导组的统一部署,履职尽责、做好协调,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补选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要坚持依法选举,深入学习贯彻宪法、选举法和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法有序推进各阶段、各环节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补选任务;要严肃选举纪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防不正之风,同时加强宣传引导,保障选民知情权、参与权,确保补选工作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会议还书面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河东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河东区2024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关于河东区2024年度区属国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对河东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河东区文旅商深度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对河东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河东区全面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鲍彦霞、刘凤春、郝春明、李文生出席会议。副区长马晓莹,区人民法院院长白榕,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萍,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部门和各街道人大工委专职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住建委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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