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国强主持并讲话。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和补选事项。投票选举张春为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经表决:任命张杨为河东区副区长。被任命人员领取任命书并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初审了《天津市河东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议程(草案)》,提请大会预备会议表决。审议了关于召开天津市河东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分别提请大会预备会议表决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审定。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天津市河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提请区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河东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创新思路举措,健全工作机制,高效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河东区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并表决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河东区2026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议案,提请区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审议票决。
会议听取并通过了区补选工作领导组关于补选天津市河东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的天津市河东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关于天津市河东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情况的审查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凤春、郝春明、李文生出席会议。副区长李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萍,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部分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部门和各街道人大工委专职负责同志,区政府办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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