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云鹤:
因你在天津市河东区金地紫乐名邸2-4涉嫌未经审批搭建建筑物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 的规定,现责令你: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并恢复原状。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本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之规定,你可于收到此通知20日内到天津市河东区二号桥街综合执法大队进行陈述、申辩,逾期则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二号桥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18日
联系电话: 022-84370596 联系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耐火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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