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玉杰:
本委员会依法受理的你诉北京共同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案号为津东劳人仲案字[2025]第555号)已结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津东劳人仲定字[2025]第239号仲裁决定书,内容如下:
“申请人席玉杰诉被申请人北京共同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委于2025年6月1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独任仲裁庭处理此案(案号为津东劳人仲案字[2025]第555号)。本案于2025年7月9日上午开庭审理。因申请人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本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决定按照申请人撤回仲裁请求处理,本案就此结案。”
望你看到本公告后到本委员会(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王串场一号路与育才路交口河东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22-60567921)领取书面文书,如你不领取,上述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河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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