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环海商贸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白世环:
本机关于2024年11月6日向你(单位)做出了津东唐家口街综执限拆字(2024)第205号《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并依法送达。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该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后十日内,自觉履行拆除新东方家园北侧违法建设。在此期间,你(单位)享有向本机关陈述、申辩权利,逾期仍未自行履行的,将依法实施强制执行。
由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给你(单位),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文号:津东唐家口街综执催字(2024)第205号)。
本公告期限为30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天津市河东区唐家口街道办事处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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