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津东二号桥街综执决催字(2025)第05001号
王金海:
本机关于2025年5月22日向你作出了津东二号桥街综执限拆字(2025)第05001号《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并依法送达。你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该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进行催告,请你自收到本催告书后十日内,自行履行津东二号桥街综执限拆字(2025)第05001号《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确定的义务。在此期间,你享有向本机关陈述、申辩权利。逾期仍未自行履行的,将依法实施强制执行。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本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号桥街道办事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耐火路10号
联系电话:022-84370596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二号桥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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