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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津东二号桥街综执决催字[2025]第05001号)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二号桥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12-18 09:54

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津东二号桥街综执决催字(2025)第05001号


王金海:

本机关于2025年5月22日向你作出了津东二号桥街综执限拆字(2025)第05001号《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并依法送达。你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该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进行催告,请你自收到本催告书后十日内,自行履行津东二号桥街综执限拆字(2025)第05001号《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确定的义务。在此期间,你享有向本机关陈述、申辩权利。逾期仍未自行履行的,将依法实施强制执行。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本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号桥街道办事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耐火路10号

联系电话:022-84370596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二号桥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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