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遴选法律顾问团兼职法律顾问的公告》确定的选聘程序,经资格审核,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履职经历、学历、履历、专业特长、个人职业操守等情况,拟确定以下16名律师为河东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兼职法律顾问拟选聘人选(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娟娟 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殿禄 北京兰台(天津)律师事务所
邓 丽 天津昊哲律师事务所
安 竹 天津益建律师事务所
李克强 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
李雪辉 天津凡佑律师事务所
时 岩 天津文诺律师事务所
吴 杰 天津金宜舰律师事务所
宋振东 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
张东升 天津君耀律师事务所
张 强 天津致行律师事务所
苗桂利 天津双东律师事务所
英伟明 北京炜衡(天津)律师事务所
胡建全 天津杰森律师事务所
徐永革 天津共融律师事务所
靳朝晖 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
如掌握拟选聘人员不适合担任兼职法律顾问的情形,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来函方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提供身份证明。
邮寄地址: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21号河东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联系电话:022-24301733
邮 箱:hdqsfjzfjdk@tj.gov.cn
河东区司法局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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