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按照《天津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及《河东区行政执法企业家监督员制度》(津东司发〔2023〕17号)有关规定,拟确定以下15名人员为河东区行政执法企业家监督员拟选聘人选(按姓氏笔画排序),同时拟确定以下人员所在的15家企业为河东区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
王洪光 诚久(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 勇 天津市裕隆达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牟天林 天津鼎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自美 天津星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永和 天津鑫创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同阔 纳食(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秀清 澜心(天津)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雨晨 天津广睿善鑫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金珠 天津诚瑞达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 俊 远强地基工程(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季子业 天津金缘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季秀峰 天津盛旸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贾冰洁 中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负责人
董金玉 盛泰恒荣(天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潘明珠 天津科艺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9日。
如掌握拟选聘人选不适合担任行政执法企业家监督员及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的情形,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来函方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提供身份证明。
邮寄地址: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21号河东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联系电话:022-24301733
邮 箱:hdqsfjzfjdk@tj.gov.cn
河东区司法局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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