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设更具活力、更有温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决定聘请王洪光等15人为河东区行政执法企业家监督员,聘期两年。具体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洪光 诚久(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 勇 天津市裕隆达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牟天林 天津鼎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自美 天津星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永和 天津鑫创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同阔 纳食(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秀清 澜心(天津)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雨晨 天津广睿善鑫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金珠 天津诚瑞达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 俊 远强地基工程(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季子业 天津金缘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季秀峰 天津盛旸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贾冰洁 中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负责人
董金玉 盛泰恒荣(天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潘明珠 天津科艺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特此公告。
河东区司法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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