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河东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区委、区政府决定聘请于娟娟等16人为河东区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兼职法律顾问,聘期一年。具体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娟娟 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殿禄 北京兰台(天津)律师事务所
邓 丽 天津昊哲律师事务所
安 竹 天津益建律师事务所
李克强 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
李雪辉 天津凡佑律师事务所
时 岩 天津文诺律师事务所
吴 杰 天津金宜舰律师事务所
宋振东 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
张东升 天津君耀律师事务所
张 强 天津致行律师事务所
苗桂利 天津双东律师事务所
英伟明 北京炜衡(天津)律师事务所
胡建全 天津杰森律师事务所
徐永革 天津共融律师事务所
靳朝晖 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河东区司法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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