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次公仆接待日受理问题办理情况
本次公仆接待共接听群众专线电话37个,受理问题42件,相关单位已现场答复办结2件。主要涉及市容管理、城市建设以及民政事物劳动等问题,各责任部门也分别向反映人做了解答,并在限期内办理完毕。
一、
杨
女士反映:申请廉租房手续等相关问题。经区房管局与本人联系了解情况得知,
杨
女士家庭三口人,因原户籍地住房变卖,根据《关于2009年扩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范围的通知》(津国土房保【2009】14号)“将市内六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或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待遇,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含)的家庭,纳入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范围。”因此该家庭不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申请条件。另外,该家庭若申请廉租住房住房补贴需提供原住房变卖的相关证明,对其原住房面积进行核查后方可办理。
二、
赵
先生反映:七纬路从十二经路至十三经路之间路段雨季积水问题。经区市政局查实,情况属实。因近年来海河沿线闸门和临时泵站大幅减少,加之六纬路轻轨地下施工队排水管道切改不到位,因此对该地区排水造成影响。该局将在汛期中密切关注积水问题,同时增设临时泵,使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
三、
杨
先生反映:卫国道彩丽园40号楼6楼露台私自搭建违章建筑问题。经区综合执法局调查,40号楼601室房主2003年购房后,因家庭人口多,房屋小,将自家原有露台封闭用于居住,目前601室房主夫妇居住于露台内,其长子(半身不遂)居住一间,次子三口居住一间。反映人曾多次反映该问题,该局对此非常重视,并对彩丽园40号楼601封闭露台行为履行执法程序,但涉及到入户拆除,相对人不予配合,又考虑到
杨
先生家居住在对面39号楼2楼,对采光问题影响不大,协调其与相对人协商解决。反映人
杨
先生要求赔偿5万元,目前此事还在协商解决中。
四、某女士反映:华腾里产权证问题。据区建委了解,因此房为还迁房,相关手续正在落实中,目前建委已责成专人负责此事,争取尽快解决。
五、
张
女士反映:太阳城橙翠园因违章建筑占压管道,造成燃气未通问题。该局马上协同鲁山道街道办事处及橙翠园居委会、小区物业、业主委员会一同入户调查,经查,该小区始建于2006年,建成时一楼每户自带小院10平米,由于当时顺驰物业公司许多配套服务不到位,又疏于管理,业主怨声载道,导致该小区内小院搭建违章建筑情况普遍增多。截止今年初,该小区小院占压、包裹煤气管道的业主共计29户,通过多次入户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现有20户业主同意拆除。目前,我区综合执法局及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做不同意拆除业主的思想工作,争取使小区能够早日顺利通气。
六、
骆
先生反映:阳新里8号楼1门110室下水管道堵塞问题。经区市政局实地进行查看,该处为居民楼内部污水外溢,应由房屋产权部门进行解决。此问题已向反映人解释。
七、
王
女士反映:其原住雪山路8号院,2004年拆迁后,一直未买房,因治病把补偿费花光,现申请相关补助,解决住房问题。区房管局立即与本人联系了解情况,其本人原购买的企业自建住房于2004年以违章立户名义拆除,家庭三口人,不享受低保。根据《关于2009年扩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范围的通知》(津国土房保【2009】14号)“将市内六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低于7.5平方米(含)的家庭,纳入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范围。”因此该家庭不符合租住房实物配租的申请条件。鉴于本人家庭情况及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相关政策,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需此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800(含)以下,拆除立户违章的拆除补助费在8万元(含)以下不可计现住房使用面积。现已建议本人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领取《天津市立户违章房屋拆除情况证明》,核查其拆除补助费后,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
八、田大森反映:其父亲历史遗留问题。政府办与该先生父亲原单位天津工商行河东支行取得联系,该行已经与区委组织部。区信访办进行了专题研究,目前已确定了结论性答复,向反映人做出解释。
九、
尹
先生反映:海河新天地4号楼居民私自搭建违章建筑问题。区综合执法局立即到现场核实,该违章已形成多年,现该局已对相对人下达法律文书,待社区环境整修时适时进行拆除。
十、
宫
先生反映:文华里28号楼希望安装暖气问题。区供热办已现场进行了解答。
十一、
井
女士反映:交通事故遗留问题。经交警河东支队与公安河东分局了解,该女士反映的问题已于6月3日转到河东区检察院处理。
十二、
王
先生反映:太阳城秀丽北道一超市里空外卖,周六、周日云丽北道占道经营,摆卖严重问题。经区综合执法局查实,随着天气的日渐炎热,康爽超市将应季商品搬到超市外搞促销活动。云丽北道为多年形成的早市,方便周边群众购买日常用品,每天早上7:00准时撤离。针对上述情况,该局近期重新调整道路上的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里空外卖、占路摆卖加强规范管理。
十三、
王
先生反映:(1)万新村20区7-8号楼草坪被停车占压问题;(2)8、9号楼草坪上、变电室附近垃圾无人清理问题;(3)物业保安管理不到位。以上三个问题责成东新街道办事处落实解决。东新街道办事处协同绿化部门,加强了日常养护与种植,环卫驻街人员到现场对养鸡养鸭等现象进行了治理,同时派专人对7号楼、8号楼后卫生也进行了清理。反映人表示满意。
十四、
刘
先生反映:(1)临营西里10号楼津工超市门前违章建筑无照经营酱货问题。经区市容园林委查实,是津工超市收留了因出国打工卖掉房屋、受骗无房的困难户。由于该户目前暂无住处,故在此边居住、边经营。市容园林委强调经营应在津工超市。据进一步了解,反映人在购买该处食品时发生过矛盾,目前,区市容园林委、社区居委会正在做协调工作。(2)军民路马路餐桌问题。军民路5点以后烧烤摊点问题,区综合执法局四大队已进行清理。(3)军民路两侧绿化问题。区市容园林委正在核查、处理中。
十五、王胜利反映:(1)98中校长私设小金库问题。区教育局现场做了答复。(2)中山门友爱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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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护栏补偿费问题。区市容园林委、中山门街道办事处立即到现场进行查看,对于窗户护栏损坏雨水倒灌、外墙皮脱落的问题已于当日修复完毕。
十六、
王
先生反映:常州道38号楼3门301拆迁遗留问题。区建委已安排专人联系此户,负责解决此户的拆迁安置问题。
十七、
纪
女士反映:其家属户口在天津市内,人在外地,咨询有关养老保险问题。区人社局于当日下午与反映人取得联系,经请示市人保局,目前,国务院虽已下发相关政策要求,但天津市正在积极制定地方政策中,跨省市接续保险关系的操作方法尚未出台,该同志的养老保险关系暂不能转移,待政策出台后方可执行。此情况已向反映人进行解释。
十八、某先生反映:第六大道小区内有人占用公共场地加工不锈钢护栏扰民问题。经房管局物业办调查,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优联物业公司根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及《业主公约》相关规定,已对加工不锈钢护栏商户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占用公共场地,恢复场地原使用功能,相关业主已签字。区物业办工作人员将情况已与反映人进行反馈。
十九、
王
先生反映:其居住在中山门团结北里5-1门,本人二级重残,生活困难,希望增加住房面积。经中山门街道办事处查实,该先生现住房房屋建筑面积47.69平米,本人与其妻月退休金额为2200元。其子26岁,无业(26岁有劳动能力,视为收入820元)。根据《天津市廉租房补贴及实物配租》相关政策,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必须享受低保一年以上,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家庭人口在两人以上的家庭,或重残、双残家庭人均收入在600元以下。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人均住房使用面积9平米以下,人均收入800元以下。因此
王
先生家庭不符合申请住房补贴及实物配租政策。
二十、某先生反映:十二经路与七纬路交口夜间烧烤扰民问题。经过区综合执法局调查发现,七纬路与十二经路交口处,在晚间有零散摊贩摆卖,该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了清理,依法扣留了部门摊贩的经营用品,并派专人重点盯守问题点位。
二十一、
王
先生反映:美福园11号楼底商兰州拉面、饭馆无照经营、扰民问题。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刻到现场进行检查,并出示执法证件,经查,华捷道美福园11号楼楼下有9家餐厅。该9家餐厅均属无照经营,均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营业面积不足百平米。该局依据《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一款规定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一条二款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同时,环保局已将9家餐厅明细转交给工商河东分局。
二十二、刘女士咨询:林祥里是否进行拆迁问题。区政府办公室已现场进行了解答。
二十三、
王
先生反映:二宫蝶桥下牌摊扰民,打牌人乱停乱放车辆,影响通行问题。交警河东支队将针对该情况将进行治理,同时在桥下安装禁止停车警告标志,张贴宣传告示,自通告后5日内还有停车者,将进行治理和处罚。
二十四、
王
先生反映:华亭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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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后有居民在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内经营烤漆,污染环境问题。区综合执法局立即派人现场核实,该违章确实存在,违章已是多年搭建,该局已对相对人下达法律文书,待社区环境整修适时进行拆除。
二十五、
张
女士反映:长征路长征楼6号楼位置低洼,一到雨季雨水倒灌进入室内问题。经区市政局查实,该处淹泡问题是因为该楼在建设时存在设计缺陷造成,目前该局正在对此处进行进一步调查,将于近期将调查结果和解决方案上报有关部门。
二十六、
李
先生反映:和进里47号楼今年是否有节能改造计划。经区建委查实,此楼不在今年的改造范围内。
二十七、
马
先生反映:晨阳道102中学旁道路摊贩占道经营问题。区综合执法局现场调查,因晨阳道阳光、双星两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的需要,阳光集团为不影响周边居民购物的需求,向区商务委提出申请,将原阳光、双星两农贸市场内经营商户临时安置到该路段,并做出负责规范临时市场周边环境、保证垃圾日常清理,确保该路段的环境卫生的承诺。该局执法人员已将群众反映通知阳光集团,责令加强管理,兑现承诺。
二十八、
王
先生反映:中山门国强里7-1门旁有居民私自搭建违章问题。经区综合执法局、中山门街道办事处了解,该处房屋属拆迁历史遗留问题,系因多年前平房改造时,被拆迁房屋所有人正在服刑,该相对人劳改提前释放回来后已没有居住场所,拆迁部门(东达公司)为解决其居住问题,提供由车间改造的房屋一处(共改造成三间),10平米左右(位于国强里9号楼1门后),后该相对人将其余两间一并占用,并居住其中。目前,该相对人与拆迁部门就拆迁房屋问题仍有分歧,待双方相关事宜解决后,将配合拆迁部门履行拆迁职责。
二十九、
冯
女士反映:其女儿原为河东电视台工作人员,06年未被聘用,解聘手续未办理问题。河东有线电视台于6月3日下午,与反映人
冯
女士就具体情况进行了交流。其女儿于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间属于电视台员工。2006年中心未与其续订劳动合同,本人也未到单位工作过。
由于2009年2月其女儿找到新的工作岗位,与电视台联系希望能办理退工手续并提走个人档案。电视台领导高度重视,并指派专人积极予以配合解决。但在办理期间,当事人按照终止劳动合同由劳动者个人提出的情况下,提走了个人档案,并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情况说明书》签字后,提出要新闻中心给其经济赔偿,并不再配合办理退工手续。在此期间,此人还找过河东区劳动局仲裁委员会、河东区人民法院等职能机关,要求河东区有线电视中心对2006年未续订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赔偿。但都因已过了诉讼时限,未予受理。
目前反映人提出要求区有线电视台为其女儿补齐2009年1月至今的社会保险。区有线电视中心认为
冯
女士提出的要求并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和相关政策作为支持,因此中心不予接受她的要求。
三十、某先生反映:津滨大道排污河改造问题。区政府办公室已现场进行了解答。
三十一、
李
先生反映:瑞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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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问题。目前,区建委已派专人就产权证问题协调各相关部门,争取尽快解决。
三十二、
刘
女士反映;真理道东康家园物业私自封堵小区南门,造成小区居民出行难问题。经区物业办查实:一是东康家园周边多个小区交通不便,如开启南侧小门,周边小区的车辆、行人将穿行该小区,人员混杂,管理难度大,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便于治安管理,南侧小门不建议开启。另南侧小门为该小区消防通道,日常为关闭状态,遇紧急事件立即开启。二是小区北侧大门为主入口,规划为双向机动车道,同时,北侧大门面临主干道,紧邻商业区、小学校及居民文化活动站,业主出行、购物等更为便利。三是原规划东侧大门至真理道一侧的甬路与南侧大门至真理道甬路平行,自小区出行至真理道路程相等。区房管局项目单位将以最快施工速度完善东侧道路,打通东侧大门至真理道一侧甬路,为业主出行提供便利。
三十三、
林
先生反映:彩丽园“家家如意酒店”污水外溢问题。经区市政局查实,该酒楼外部污水外溢已解决。
三十四、
刘
先生反映:其女儿离婚后,原房屋归男方,现无房居住问题。经大直沽街道办事处调查, 1995年其女与丈夫通过法院协议离婚,房子归男方,其女带着儿子住在河西区土城派出所对面存车处旁一间12平米的违章中,其户口因无房无法迁移,还在原地址:大直沽宫前17号。在2009年其女儿来街道办理廉租房申请手续时,按照法院判决书上内容“房子归男方,一个台球厅归女方”,按照市房管局廉租房申请有关规定,申请者必须上交台球厅的房本或房本复印件才能办理相关审核手续,因其女无法提供台球厅的房本,所以不具备相关申请条件。在2010年其女办理申请手续时,街工作人员也明确告知其已经退休,儿子也已刑满释放(其具有劳动能力,工资收入按最低标准计算),工资收入已经不符合办理廉租房的标准。
三十五、
李
女士反映:津塘路十三经路冷库噪音扰民问题。区环保局责成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立即与该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经调查,该单位冷库厂房内有两台制冷机,白天不开启,夜间根据温度设定开启运行时间,冷库租赁给客户储存货物,由于运送货的车辆到达不定时,导致出现夜间装卸货物的情况,若货物不能立即入库,则冷藏车需打冷维持温度,产生噪声影响居民休息。执法人员6月3日夜间安排了对天津市冷藏食品贸易公司冷库进行噪声监测,但未发现噪声扰民现象。执法人员要求该单位加强监督管理,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噪声扰民。单位负责人表示积极配合,并向各租赁客户下达了通知,要求冷藏车夜间打冷时必须停靠在远离居民区的前站台打冷,各客户工人要文明装卸、轻拿轻放,减少噪音,特别是夜间更不能乱砸乱扔,同时安排人员监督,避免扰民现象再次发生。执法人员已将处理情况反馈给
李
女士,
李
女士表示通过我们的工作,扰民情况有所改善并表示感谢。
三十六、
常
先生反映:中山门互助南里17号楼内部自来水管网需要更换、但一楼底商不同意,需要做进一步协调问题。经中山门街道办事处调查,互助南里17号楼2门居民和底商“檀香阁”之间矛盾由来已久。因为在4年前檀香阁想占用17号楼2门地下室,只承诺给2门居民包揽全年清洁费,2门居民不同意,双方发生僵持。此次自来水公司免费为居民更换自来水管道,底商提出如不同意让他使用地下室,就别想从他这里走管。居委会已为双方调解十余次未果。目前,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正在做檀香阁底商的思想工作。
三十七、张文惠反映:其父原住大直沽后台李家胡同3号,房屋纠纷问题。经大直沽街道办事处核查,此问题为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反映人提供证据不足,建议张文慧家人通过法律维护其自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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