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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次公仆接待日受理问题办理情况
来源:政务网 发布时间:2013-09-11 09:23

第148次公仆接待日受理问题办理情况

2013年9月3日上午,河东区人民政府举办第148次公仆接待日,刘道刚区长带领区政府办、区信访办、区市容园林委、区建委、区商务委、区房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环卫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政局、工商河东分局、公安河东分局、交警河东支队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亲自接听政府热线电话,受理群众反映各类问题。现场接听公仆热线中,区长刘道刚多次亲自接听群众电话,直接解答群众提出的热点、疑难问题,并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办理时限,并提出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社情民意,全力做好公仆接待工作。要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性教育实践活动、“四风”教育和建设“美丽天津”紧密结合,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强化和完善责任机制与监督机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的梳理和分析研究,尽职尽责、举一反三,掌握情况,主动服务,把老百姓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解决好,真正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二是加大解决力度,全力解决好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各承办部门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立即到现场查看,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在落实上下功夫。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特别是一些遗留的老问题,要加大力度,制定方案,采取措施,集中力量,尽力解决;因政策及条件所限,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早告知,并做耐心详尽的说明和解释,以获得谅解,以实际行动落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三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把各类问题落到实处。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以当前的群众路线教育作为契机,要把教育成果体现在实际工作中,对一些重点问题,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群策群力,克服困难,全力解决,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李先生反映:希望富民路91号楼拆迁片尽快动迁以及违章建筑等问题。刘道刚区长就拆迁规划事宜进行了现场解答。区建委在接待日后进行了进一步查实,目前郑庄子拆迁指挥部正在协调相关部门,针对该拆迁片的违章建筑问题进行清理。

二、刘先生反映:太阳城紫玉园17号楼2门楼前私搭乱盖问题。经区综合执法局查实,紫玉园小区搭建违章现象非常普遍,原有一楼小院或顶层露台的房屋多数进行了封闭,目前拆除该小区违章建筑存在一定难度。区综合执法局正在与小区物业及居委会研究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杜绝新违章的搭建,同时责成小区物业对原有违章拿出统一规范标准,以确保大部分业主的利益不受损失,还小区安静祥和的居住环境。

三、王先生反映:丰盈新园房屋屋顶墙皮脱落、无法启用房屋维修基金修缮问题。经区房管局查实,丰盈新园项目由天津亚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1年开发建成,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共计9幢楼。目前该项目多处存在房屋外檐脱落问题,而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余额不足。为尽早解决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问题,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组织相关业主协商,共同承担维修费用。已交存维修资金的业主从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核减,未交存维修资金的业主应当按照分摊金额进行补缴。针对此问题,区房管局物业办已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就其反映问题给予了详细的解答。

四、周女士反映:本人租住位于古田路6号橡胶七厂的房子,今年8月不明身份人员对进行房屋拆迁时,造成家中物品丢失问题。区建委进行现场答复,告知其拆迁事宜只面向房屋产权单位,如涉及违法行为则需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也将针对此事做进一步调查。

五、李先生反映:其母亲系14年前系中山门危改时期拆迁户,拆迁前居住于中山门10段10排增5号,后还迁至张贵庄西大街,当时与中山门拆迁指挥部签订拆迁协议,但至今未能办理过户手续问题。经查,当时拆迁部门海峰公司已于2003年转制为民营企业,期间,该公司曾派专人为该户办理过产权证事宜,但因种种原因,东丽区在拆迁过程中不对外来户进行安置,造成产权证无法办理。相关部门将继续与东丽区沟通,力争促成问题尽快解决。

六、刘女士咨询:本人居住的凤麟里属于二电子企业产房屋,目前下水堵塞问题严重,该处是否列入旧楼区改造计划?经区房管局查实,凤麟里虽不在2013年旧楼区改造计划内,但在今后力争尽早列入计划。接待日后,区旧楼区提升改造分指挥部也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对此作了详尽的解释,告知力争尽早纳入2014年改造计划,为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七、刘先生反映:万新村3区私搭乱盖、环境脏乱问题。刘道刚区长亲自与反映人对话沟通。随即,东新街道办事处和区综合执法局派人到现场查看。由于该区属老社区,尚未进行旧楼区改造,违章搭建均为历史遗留,未发现有新建违章。目前,区综合执法局正对该处违章进行调查统计,待社区环境提升改造时进行统一治理。

八、某先生反映:鲁山道小二楼827车站附近私建违章建筑和占路洗车问题。经区综合执法局查实,反映人所指的违章建筑坐落于鲁山道小二楼拆迁片内,将按照区政府的统一规划逐步拆除。关于占路冲车问题,区综合执法局将加大日常的执法巡查力度,随时发现随时制止。

九、陈女士反映:程林里小区内自发菜市场摊贩经营扰民问题。刘道刚区长在公仆接待现场亲自与反映人对话沟通后,经上杭路街道办事处和区综合执法局联合调查,程林里自发市场存在时间较长、范围较大、人员混杂。两个部门早期也联合对该地区进行过多次的清理与整治,但回潮现象比较严重。由于彻底取缔还有一定的难度,目前,区综合执法局每天派员对该地区加强巡查治理,疏堵结合,力使周边环境得以改善。

十、毛女士反映:懿德园小区后门露天垃圾转运站污染环境问题。经区环卫局查实,该小区旁的露天作业地点为临时挤压车点位,原因是津秦铁路施工将懿德园转运站拆除,为保证该周边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临时在此处设置了临时挤压车点位,同时已向上级部门申请择址尽快增设转运站,待批准后立即进行修建,建成后将对该临时挤压车点位进行取缔。区环卫局表示:一是加强对挤压车点位的司机及保洁员的管理,要求对工具轻拿轻放,将噪音减小到最低;二是车辆走后做到车走地净并进行冲洗,加强对挤压车临时点位及周边的清扫保洁消毒工作;三是加大检查和巡查的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一、胡先生反映:由于津塘路与毛条路交口存在无盖井,造成其儿媳今年3月份掉进井内摔伤,虽然目前井盖已恢复,但井盖产权仍不明确,需要相关部门查实问题。公仆接待日后,区市政局立即进行了调查,基本查清井盖归属产权单位,区政府专线电话派专人向反映人作了回复。

十二、刘先生反映:临营西里(1)5号楼与14号楼之间新违章建筑问题;经区综合执法局查实,临营西里5-14号楼并未发现新建违章,该地区违章建筑属历史遗留问题。当时因部队建设临营西里14号楼,造成临营西里5号楼部分居民住宅采光受到影响,引起纠纷,因该地属军产,后经有关部门协调,部队允许5号楼采光受到影响部分居民利用部队营地即临营西里5号楼与14号楼之间空地,搭建平房,存放物品作为补偿。解决该问题需部队拿出方案,做好5号楼采光受到影响部分居民的工作。对于临营西里2号楼下卖菜搭建违章棚子的问题,区综合执法局已对相对人做工作,责令其自行整改。(2)4号楼附近临营西里公交站旁养鸡问题。区环卫局立即派人到现场查看,对饲养户进行宣传教育的同时,进行了规范管理,今后,还将继续督促规范,还百姓一个舒适和谐的良好环境。

十三、陈先生反映:大直沽后台17号楼—19号楼、22号楼—25号楼私装地锁问题。刘道刚区长与反映人现场进行了对话沟通。随后,区综合执法局配合大直沽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对安装地锁业主进行了说服教育,规定期限,劝其自行拆除,逾期将联合执法,确保小区环境与居民通行。

十四、佟先生反映:本人居住于大王庄开滦里1号楼1门106室,该楼已进行旧楼区改造,但楼前一污水井污水外溢严重问题。经区市政局查实,该楼属于大王庄房管站产权。此处污水外溢情况时有发生,区市政局排水管理所曾多次进行解决。由于此处排水管道检查井被违章建筑占压,每次清掏都需与违章房主联系,打开屋门才能进行养护,由于操作空间狭小,给工作带来很大困难。目前,因联系不到房主,故暂时无法对该管道进行疏通掏挖。大王庄街道办事处协调区综合执法局,适时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从根本上解决该处污水外溢问题。

十五、秦先生反映:晨阳道恋日风景小区内私占绿地、搭建违章问题。刘道刚区长与反映人现场进行了对话沟通,随即区综合执法局对该地段情况进行了查实,该小区属于正规物业小区,由于小区内业主车辆增多,存在住户在绿地建停车位的现象。区综合执法局将与小区物业、园林等部门沟通,对此问题进行共同协商治理。

十六、王先生咨询:四新桥楼3号楼何时实施拆迁问题。经区建委与相关部门联系了解,该楼拆迁启动时间目前尚未确定,工作人员与反映人电话进行了沟通解释,请居民耐心等待,具体启动时间相关部门会及时进行通知。

十七、王女士反映:卫国道89号东苑医院前有一大型活动违章房屋,影响医院视野和采光问题。区综合执法局立即感到现场,于当日将位于此处的活动板房现已移走,此问题已解决。

十八、陈金辉反映:本人拆迁所得两套房产,至今未能领取产权证和钥匙问题。公仆接待现场有关部门结合此前反映人的多次反映,对事实情况作了补充说明,进行了认真分析调查研究。目前,区房管局正在会同拆迁单位与反映人进行协商解释工作。

十九、赵先生反映:晨阳里小区内摊贩占路和楼道内乱贴小广告问题。刘道刚区长与反映人现场进行了对话沟通后,区旧楼区提升改造分指挥部立即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建议其将晨阳里小区的情况向所属街道办事处反映,在统计2014年旧楼区改造小区时向区旧楼区提升改造分指挥部进行申报,再由区旧楼区提升改造分指挥部经过统计核实后向市指挥部进行申报,争取纳入2014年旧楼区提升改造范围。经与反映人联系,反映人表示了解此项工作程序,并将向所属街道提出相关申请。另外,针对小区内摊贩占路和楼道内乱贴小广告问题,区综合执法局将适时调整执法力量,加大了周六、周日对该地段的规范治理力度,使周边环境得以改善。

二十、胡先生反映:富民路滨河小区社区医院医保药品不全问题。区卫生局负责同志现场就医保用药政策进行解释,后经该局与反映人联系,根据其用药需求进一步查实,甘草合剂和复方茶碱片均不在天津市药品社区目录范围内,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卫生局等六部门关于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09】5号)文件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允许销售社区目录外品种,故此两种药品无法销售;氨茶碱在河东药品社区目录范围内,但由于药品生产厂家已停产该药品,造成此类药品在社区无货销售,无法保障社区患者的用药需求;目前,该局已与太平医药有限公司等协调,配送公司也将于近日给社区中心发货,满足临床需求。

二十一、某先生反映:蝶桥下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行,造成安全隐患问题。交警河东支队立即到现场查看,根据交通法规做好规范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

二十二、徐先生反映:本人居住在万新村10区16号楼1门203室,去年旧楼区改造中更换的塑钢窗不严问题。区建委立即通知施工部门,该部门已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并商定日期,近期将对塑钢窗进行更换。

二十三、潘女士反映:本人原系河东区食品卫生监督所监督员,现已按照事业编制退休。两年前单位为其申请的事业编制转为公务员编制问题至今未获批准,要求加快进度问题。区卫生局立即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将此项工作的协调进度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反馈,反映人表示满意。

二十四、毕女士反映:本人居住在中山门西里5-1-102,距离她家仅2.5米的“爱尼酒店”加高后影响采光问题。经区综合执法局现场查看,此酒店原为“布金永庶快捷酒店”,后转让重新装修更名为“爱妮酒店”,现区综合执法局已与反映人和酒店经营者见面沟通,分别做相应工作,目前,双方有意协商解决此问题。

二十五、李金兰反映:本人居住在上杭路程林里37-2-107,其楼前私盖违章建筑、占用消防通道问题。经区综合执法局查实,上杭路街道办事处领导已多次接待反映人,双方就补偿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目前尚未达成一致意见。下一步,上杭路街道办事处及区综合执法局将联合继续协调此事,力争早日达成一致,使问题得到解决。

二十六、李先生反映:东孙台8号楼楼下露天垃圾池气味难闻,造成环境卫生差问题。经大直沽街道办事处派员到现场勘察,反映问题属实。该街道办事处与反映人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决定将原垃圾池拆除,改成铁制垃圾箱,解决和改善露天垃圾问题。同时,将对东孙台社区进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为居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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