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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次公仆接待日受理问题办理情况
来源:政务网 发布时间:2015-04-27 09:39

164次公仆接待日受理问题办理情况

2015 47 上午,河东区人民政府举办第164次公仆接待日,副区长刘程彦带领区政府办、区信访办、区市容园林委、区建委、区商务委、区房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环卫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政局、工商河东分局、公安河东分局、交警河东支队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亲自接听政府热线电话,受理群众反映各类问题。接听电话后,刘程彦副区长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办理时限,并提出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公仆接待工作是政府直接倾听群众诉求、全力为民办实事的窗口和平台,是政府加强公信力、服务于民的集中体现,各承办部门一定要做到言必信、行必果,讲诚信、重实效,要换位思考,要严格按照对老百姓承诺的时限,第一时间亲到现场,对问题进行认真的梳理和分析研究,充分利用公仆接待这个平台,把问题落到实处。

二是全力以赴,及时办理。各承办部门要加强公信力和诚信度,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能解决的问题,要坚决立即解决;在解决上有一定难度,但通过努力能解决的,要克服困难,采取措施,下大力量,推动进展,尽力解决;对一些受客观条件制约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耐心向老百姓解释清楚,求得谅解,力求社会稳定。

三是重复问题,强化落实。各承办部门要认真梳理自身工作的不足,对群众反复反映的合理诉求,不推诿、不扯皮,不拖延,要牢固树立政府形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立即解决,不留后患,切实把事关群众利益的事情办好办实。

四是加强督办,及时反馈。各承办部门要按时间、进度及要求做好办理回复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结果报区政府办公室,对未及时上报、问题解决不彻底以及群众反馈不满意的部门,将在全区予以通报。

按照公仆接待的工作要求和刘程彦副区长的指示精神,各承办部门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认真负责,狠抓落实,在规定时限内15个受理问题全部办复。

一、 女士反映:其孙女系北京户口,转入天津由本人照顾,由于户籍问题,在入幼儿园时遇到困难,需要帮助问题。区教育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已向反映人做了说明,待其孙女户口迁入反映人户口上,方可解决其入学问题。

二、 女士反映:本人住荣兴公寓 3-1-101 ,在旧楼改造时错过了下水管更新,要求为其再次实施补漏问题。经区房管局核实,该小区属于我区2014年提升改造小区,所有改造项目均已完工并通过市指挥部的联合验收,暂不能再进行下水补漏施工。工作人员已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做了解释工作。

三、 女士反映:其母住程林里 24-1-204 ,旧楼改造后,厨房漏水严重,需要更换解决问题。经区房管局核实,本小区于2012年提升改造,已超出保修时间。旧楼改造指挥部工作人员对其做了解释。

四、张辑敏反映:因身体原因,请求调换还迁房楼层问题。区建委曾多次接待反映人,因其提出要将现住一楼调至本单元二、四、六楼,经区建委查实,该楼已全部分配,无有空房可调。对此,区建委先后两次为其提供附近三、四层房源,但 女士不同意,执意要本楼上住房。目前,区建委已明确答复并在积极做好协调工作。

五、 先生反映:本人系春华街聚安东园的业主,去年底小区物业撤离后,未退回照明电表卡,造成小区居民无法正常生活问题。经春华街道办事处查实,聚安东园由福磊物业公司服务管理。年前,小区业主委员会对该物业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撤出。河东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判决物业公司于小区业主委员会交接后撤出小区。该物业公司对此提出上诉,经天津市二中院判决,驳回重审。河东法院将择日开庭。福磊物业公司声称:电表卡现在总公司,已经买电充值,但在河东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期间,电表卡作为物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如再次败诉,将与业主委员会进行交换,所有资料包括电表卡都如实交付。

六、 先生反映:本人残疾,74岁,去年旧三轮治理后,无代步工具,造成出行困难。需要有关部门帮其重新购置残疾车。经区残联查实,反映人欲购买的“白洋淀”牌封闭式机动三轮车已停止销售,经残联工作人员解释,反映人表示认可,并同意改换车型,尽早购买。

七、 女士反映:本人住第六大道俊东公寓4号楼,从2月份开始,该楼因个别住户没有安装漏电保护器,造成经常掉闸停电问题。上杭路街道办事处立即召集居委会及物业组织人力,对该楼进行排查,找到出现问题的住户,并对其交涉责令自行整改。下一步,将继续督促物业尽快落实此事,确保该楼居民正常生活。

八、 女士反映:万新村二区 7-6-705 去年旧楼改造时没有更换雨水管,造成屋顶漏雨问题。区房管局旧楼办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经查,该小区去年旧楼改造后已通过了市指挥部的联合验收。关于没有更换雨水管问题,是因该楼临街外檐之前已做过整修装饰,不具备施工条件,区房管局旧楼办对此与反映人做出解释。

九、李金兰反映:本人居住在上杭路程林里37-2-107,其楼前私盖违章建筑影响居住问题。上杭路街道办事处曾多次召开会议,街道领导也多次接待反映人,并积极协商补偿问题,但未达到反映人要求补偿条件。目前,该街将继续做好反映人思想工作。

十、 女士反映:去年底,通过网上学校报名,缴纳“宠物医疗美容店”三万多元费用,该美容店于今年初突然撤离,造成严重损失问题。区公安局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并对被害人进行了取证,对该美容店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也正在调查取证中,同时,对该宠物店在工商部门的注册信息及教学资质进行审核。此情况已向反映人反馈,反映人表示理解。

十一、 女士反映:一号桥金地花园2号楼5单元楼下“周记海鲜”占路扰民问题。经区执法局查实,在该酒店动工之初,区执法局因其未能提供合法的规划图纸,对其勒令停工。目前,该局依法对酒店负责人履行了相应的执法程序,责令其限期整改。

十二、 女士反映:中山门二号路占路烧烤严重扰民问题。区综合执法局在先期通知劝导、日常不间断管理的基础上,每周晚间对辖区重点道路点位进行专项集中清理。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力度,采用不定期集中清理和日常巡查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常态治理好该地段烧烤扰民问题。

十三、 先生反映:本人住欣荣馨园4号楼2043室,入住后因楼内质量问题,造成窗台板变形问题。接待日当天下午,区建委信访办、小区物业经理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入户进行查看,其外檐窗漏水问题,早在前年已经修复,窗台板变形是阳光直射所致,如有其他质量问题,可继续维修。

十四、某先生反映:李公楼到华昌道因京山线铁路造成道路绕行,需要进行统一规划问题。此问题区建委领导现场进行了解答。

十五、 女士反映:中山门三号路自发市场卖鱼等摊贩破坏卫生环境,需要治理问题。经区综合执法局调查,该处经营水产品的摊贩为中山门临时早市外溢摊贩。因近期中山门市场正在装修改造,某些水产摊位无法正常营业,造成市场外溢,使周边环境受到污染。目前,执法局已对该处的摊贩进行了规范和教育,下一步,将加强对该点位全方位治理,待市场装修完毕,尽早迁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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