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次公仆接待日受理问题办理情况
2013年4月2日上午,河东区人民政府举办第143次公仆接待日,副区长刘程彦带领区政府办、区信访办、区市容园林委、区建委、区商务委、区房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环卫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政局、工商河东分局、公安河东分局、交警河东支队、东达房地产公司、区供热办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亲自接听政府专线电话,受理群众反映各类问题。
现场接听公仆热线后,刘程彦副区长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明确了责任部门,并提出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公仆接待工作是政府直接倾听群众诉求、全力为民办实事的窗口和平台,是政府加强公信力、服务于民的集中体现,各承办部门一定要做到言必信、行必果,讲诚信、重实效,精心做好办理工作。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解决;在解决上有一定难度,但通过努力能解决的,要深入调查研究、采取措施,克服困难,力争解决;对一些受客观条件制约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向老百姓解释清楚,求得谅解,确保社会稳定。二是认真梳理,全力解决。要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充分利用公仆接待这个平台,理解和关心群众的疾苦,带着感情去落实解决群众的问题,牢固树立政府形象,让群众感受到温暖和关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把事关群众利益的事情办好办实。三是举一反三,及时反馈。各承办部门要按时间、进度及要求做好办理回复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结果报区政府办公室,对未及时上报、问题解决不彻底以及群众反馈不满意的部门,将在全区予以通报。
一、曹先生反映:本人住在嘉华里1-4-301,该房屋为1993年平房改造区房管局开发公司集资建房,现产权性质由公产变为企业产问题。经区房管局核查,公产房拆迁后变为企业产,符合拆迁相关规定,公产房与企业产房屋只是房屋性质不同,在市场交易及房屋租赁等方面均相同。同时,该楼于1997年12月20日取得由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核发的编号97总监094号《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证书》,因此该房屋不存在反映人提出的未经过验收的问题。
二、刘女士反映:翰林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不作为、私自将绿地改为停车场,并且私盖违章建筑和洗车场问题。经唐家口街道办事处查实, 2012年12月6日,根据翰林园小区24名业主提出的罢免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要求,该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定程序就此问题征求了全体业主意见,小区共461户,同意罢免的206户,不同意罢免的38户,弃权和空房的217户,同意率为44.68%,暂不具备罢免条件,因而继续保持小区现有业主委员会。关于绿地改车位和建违章问题,经查,该小区物业是根据广大业主的要求,增建停车场并设立便民冲车点。区综合执法局因其不能出示相关的审批手续,目前已责令停工,并下达了执法程序,要求物业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期间,该局将会对此问题进行监控,如手续不全则禁止施工。此情况已与反映人沟通,反映人对此表示理解。
三、毛先生反映:中山门街保洁队职工殷殿霞因身体原因于去年离岗,现无力担负个人保险以及生活困难问题。经中山门街道办事处查实,反映人于2012年3月因身体原因不能承担环卫所清扫保洁工作而主动提出辞职,由于各街道环卫所属于自收自支公益性单位,无法承担保险费用而没有为其缴纳保险。同时,因其爱人因二级肢体残疾,目前享受低保,其子已成人现在外打工。综合上述情况,相对人不够救助条件,对此,该街道办事处已与反映人及相对人沟通,对救助政策做了详尽的解释。
四、郭女士反映:本人居住新开路欣荣家园8号楼,自2007年入住至今没能办理产权证问题。经区建委核查,欣荣家园一期持有拆迁安置协议的居民,于今年年底之前可将产权证办理完毕。此情况已电话告知反映人。
五、张辑敏反映:因身体原因,请求调换还迁房楼层问题。经区建委查实,反映人原住卫国道益寿东里41-3-401,该楼于2003年12月实施拆迁。当时反映人以年纪大为由,多次上访要求为其安置一楼住房,该委最终为其在向阳楼59号楼3门102号进行安置,反映人表示满意,并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现反映人以一楼潮湿、身体不好及老伴过世为由,要求为其调换至该楼二、四、六楼房屋。由于目前该楼所有房屋已全部分配,并无空房,此问题已向反映人解释。
六、刘先生反映:万新村11区10号楼楼下“吉祥羊汤”24小时营业,造成违章占道、环境脏乱、噪声扰民问题。区综合执法局立即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并找到餐馆经营者,劝其规范经营,坚决杜绝扰民现象的发生。反映人表示认可。
七、市政府总值班室转来我区高先生反映:本人住滨河庭苑小区15-1-101,富民桥下“月亮之上”歌厅占用人行道围圈停车场,影响居民出行以及噪声扰民问题。经公安河东分局及区综合执法局查实,“月亮之上”歌厅的消费者车辆停在人行道上,影响了市民通行,同时存在噪音扰民现象。对此,两个部门找到该歌厅负责人,指出其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歌厅负责人表示接受并及时改正。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反映人通报了解决情况,反映人表示满意。
八、吕女士反映:本人系翠阜新村星河小区12号楼居民,由于该小区与晨阳道菜市场有一墙之隔,因绕行造成买菜困难,要求将隔墙开门以方便购物问题。向阳楼街道办事处立即与星河花园物业公司进行了协调,物业公司针对小区内开门问题征求了业主意见,绝大多数业主认为小区开门不安全,不同意开门,此问题已向反映人解释。
九、宫先生反映:其岳父曹植廷为原区粮食管理办公室退休职工,其人事关系与工资发放不在同一个单位问题。区商务委对其进行了电话沟通,就其岳父人事关系与发薪不在同一单位、涨工资以及房补等问题做了耐心的解答,反映人表示理解。
十、闫先生反映:卫国道晓德里5号楼2门一楼居民楼道存车,影响出行问题。唐家口街道办事处立即派人到现场查看,并责成社区居委会做楼道存车人思想工作,使其尽快将车移走。此问题正在解决中。
十一、刘先生反映:月光园小区(1)14号楼前私搭违章建筑问题;区综合执法局立即到现场进行查勘,确有该楼住户已准备了物料,欲搭建违章。该局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制止,并向其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搭建者表示不再动工。该局将会对此问题密切监控,坚决禁止新违章的滋生。(2)出租户众多,扰民问题;公安河东分局对此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出租房房主和经营人员的法制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组织派出所民警定期对辖区出租房房主和经营人员进行监督,增强其安全防范意识,一旦发现情况,公安机关立即进行查处,确保群众正常生活。二是,加强对私房出租的治安检查。春华派出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组织民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区里私房出租户加强治安管理。(3)开发商路劲公司欲为售楼处办理产权证问题。经区房管局查实,反映人提出的售楼处属临时性建筑,不在月光园小区配套用房范围。区物业办已电话回复反映人。
十二、刘先生咨询:红星路158号至160号有无拆迁计划问题。区建委领导现场解答,该地区今年没有拆迁计划。
十三、刘先生反映:临营西里旧楼区改造后,(1)花架没拆且占用小区甬道及违规乱圈乱占问题;今年2月,区综合执法局配合相关部门对临营西里小区进行了社区环境提升改造,截止4月初,已拆除小区大部分违章建筑及圈占。下一步,该局将继续督促未拆除违章的住户进行整改,逐步将其拆除,保证社区环境提升改造顺利完成,为居民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小区环境。(2)私养家禽、养狗问题;区环卫局已派管理员到饲养户家中,对其进行规范,目前,该户已将家禽规范圈养,使周边环境得以改善。公园养狗问题,公安河东分局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结合分局开展的犬类管理工作,组织民警对该地区违规犬,特别是大型犬、烈性犬开展集中整治清理行动。二是,组织巡控民警加大对该地区的巡控力度,加强重点时段的巡逻检查工作,打击违规养犬的行为。三是,组织社区民警深入社区加大对养犬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在社区明显处张贴《天津市养犬管理规定》、《重点管理区准养品种和禁养品种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确保居民安定生活。(3)私设地锁问题。相关部门正在查实,并于近期采取措施落实解决。
十四、某先生反映:晨阳道帝旺温泉花园内违章建筑多、需要治理问题。经区综合执法局查实,该花园一楼都有开发商赠送的小院,个别住户将小院封闭,且均属多年前入住时所建。区综合执法局将做好调查统计,待小区环境提升改造时进行统一治理。
十五、田大森反映:其父亲落实政策历史问题。此问题政府热线将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帮助协调解决。
十六、冯先生反映:春华里16号楼和18号楼之间私盖违章建筑、并出租经营问题。经区综合执法局调查,情况属实。目前,该局已经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待程序履行完毕,适时进行治理。
十七、王胜利反映:本人因在学校与学生家长发生口角后,公安部门笔录有误问题。已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了解情况,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解决。
十八、李金兰反映:本人住在上杭路程林里37-2-107,其楼前私盖违章建筑、占用消防通道问题。上杭路街道办事处答复:李女士居住的房屋外原有一小院,小院主人于2010年6月在原有院外加盖了两间小房,由于造成遮挡视线和阳光,反映人坚持要求小院主人出资80万元购买其住房或给予其不低于20万元的补偿金。对此,该街道办事处将继续做其调解工作,并做好相应稳控安排。
十九、赵女士反映:本人系红星路静墅里4-2-106住户,其房顶被楼上居民钻洞、向屋内释放有害气体问题。经上杭路街道办事处了解,此问题根本不存在。目前,该街道办事处已联系其亲属,要求做好反映人的监护工作。
二十、张文惠反映:其父摔伤后,要求申请二次救助问题。经大直沽街道办事处查实,其父亲张耀华,1937年9月6日出生,户籍地为河东区津塘公寓9-3-202(系空挂户),2006年1月起享受低保,低保金额为478元/月。2012年,张耀华因摔伤入院治疗,街道办事处已按照政策规定给予救助金共计4000元整。此次反映人再次提出救助要求,建议其持相关票据或证明到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咨询,服务窗口会按照相关政策给与解答。
二十一、刘女士咨询:真理道乐东南里1号楼4门何时旧楼区改造问题。经区房管局查实,乐东南里小区没有纳入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计划。工作人员已电话回复反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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