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获得更好的访问效果,建议您将IE升级至IE9及以上版本! x
您的位置:
第145次公仆接待日受理问题情况
来源:政务网 发布时间:2013-06-06 17:06

第145次公仆接待日受理问题情况

2013年6月4日上午,河东区人民政府举办第145次公仆接待日,区长助理卢卫东带领区政府办、区信访办、区市容园林委、区建委、区商务委、区房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环卫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政局、工商河东分局、公安河东分局、交警河东支队、东达房地产公司、区供热办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亲自接听政府热线电话,受理群众反映各类问题。

一、冯女士反映:河东区实验楼27号楼2门在去年旧楼区改造中,安装的声控灯出现故障,造成居民出行不便问题。责成区房管局落实解决。

二、刘女士咨询:华龙道与东纵快速路交口天善社大街81号内2号楼2门501所在小区是否列入今年旧楼区改造计划?如否,希望该楼尽快列入改造计划问题。责成区房管局查实后予以回复。

三、某先生反映:富民路街天成里环境卫生差、需要治理问题。责成富民路街道办事处落实解决。

四、刘先生反映:本人系月光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1)私搭乱盖违章建筑问题;(2)小区内圈地种菜问题;(3)小区内随意饲养家禽问题。责成区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区环卫局、春华街道办事处进行深入调研,落实责任,明确时限,在一周内提出解决方案,积极推进问题解决。

五、曹先生反映:本人住在嘉华里1-4-301,该房屋为1993年平房改造区房管局开发公司集资建房,要求落实房屋合格证问题。责成区房管局领导直接与反映人联系,按政策做好解释和落实解决。

六、李女士反映:中山门四号路电传楼附近自发市场造成脏乱及扰民问题。责成区综合执法局落实解决。

七、刘先生反映:汇贤里小区原车棚改建为违章房屋后进行出租,现租户晚间电锯作业扰民,严重影响考生学习和居民休息问题。责成大直沽街道办事处会同区综合执法局查实房屋归属及出租原因,研究解决措施。特别强调,在6月8日高考结束前必须无条件停止扰民施工。

八、李女士咨询:富民路地区小学仅有一所,且在中学上课,不能满足当地孩子就近入学问题。责成区教育局予以答复。

九、王胜利反映:98中学校长私设金库以及本人因在学校与学生家长发生口角后,公安部门笔录有误问题。责成区教育局、公安河东分局认真落实解决,并分别尽快给反映人一个明确回复。

十、张女士咨询:本人居住李公楼华旺里2-1-111,其子为残疾儿童。咨询有关困难儿童节日救助金及市政协近期组织政协委员献爱心救助发放问题。责成区残联予以答复,关于市政协组织残疾人救助发放也可请反映人直接与市政协相关活动组织单位进行咨询。

十一、某先生反映:其母亲及亲属共三位老人原为冶金轧二厂正式职工,后因企业改制,导致该厂职工关系归属不清问题。区政府热线相关部门已现场予以解答,因超出区属管理权限,请其直接向市人力社保局热线进行反映协调。

十二、杨先生咨询:其母系五金工具七厂退休职工,由于该厂已搬迁,询问该厂现坐落地点及联系方式。区政府办已现场帮助查询并予以解答,反映人表示满意和感谢。

十三、刘女士反映:丰盛园小区(1)地下车库的防火通道被堵锁造成隐患问题;(2)小区甬路堆积垃圾影响居民出行问题。责成区建委落实解决。

十四、刘先生反映:临营西里小区(1)5号楼与14号楼之间新建违章建筑问题;(2)饲养家禽问题;(3)养犬问题。公仆接待日当日,反映人也将情况向市政府热线进行了反映。按卢卫东区长助理要求,区综合执法局立即派员到现场对违章建设问题进行调查执法。同时责成区环卫局、公安河东分局对反映问题积极落实解决。

十五、李女士反映:成林道天泉西里10号楼1门楼下“吉顺羊汤”占路经营扰民问题。责成区综合执法局落实解决。

十六、张辑敏反映:因身体原因,请求调换还迁房楼层问题。责成区建委落实解决。

十七、某先生反映:鲁山道小二楼827车站附近私建违章建筑问题。责成区综合执法局落实处理。

十八、李桂兰反映:本人住在上杭路程林里37-2-107,其楼前私盖违章建筑、占用消防通道问题。责成区综合执法局会同上杭路街道办事处落实解决。

十九、刘女士反映:其母居住的河东区富民路北柴厂大街横条3号(平房),属于拆迁片,目前没有生活用水问题。责成区建委落实解决。

二十、纪女士反映:本人居住华庆里16-2-602,因房屋漏雨需要维修问题。责成区建委落实解决。

二十一、王女士反映:本人系中山门北道邮局公寓居民,因相邻中山门公园内篮球场夜间打球、以及音响声等扰民,希望采取静园措施,加强公园管理问题。责成区市容园林委落实处理。

二十二、市政府市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转来市办件,我区佟先生反映:中山门南里4号楼下“津津面馆”属违章建筑并致周边环境脏乱差,需要治理取缔问题。责成区综合执法局落实解决。

现场接听公仆热线后,区长助理卢卫东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办理时限,并提出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群众反映问题,全力做好公仆接待工作。各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把群众反映的民生问题当作大事要事来抓,强化和完善责任机制与监督机制,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即解决,对重复反映的历史遗留问题,要在积极推进的同时做好与反映人的沟通解释工作,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落实好解决好。各承办部门要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通过电话联系、现场查看、实地调研等方式,深入细致地了解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情况,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拿出具体解决办法,全力解决群众问题并及时向反映人反馈办理结果。三是各承办部门于6月7日下班前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对未及时上报、问题解决不彻底以及群众反馈不满意的部门,将在全区予以通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