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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次公仆接待日受理问题办理情况
来源:政务网 发布时间:2015-05-14 10:36

165次公仆接待日受理问题办理情况

2015 55 上午,河东区人民政府举办第165次公仆接待日,副区长李连仲带领区政府办、区信访办、区市容园林委、区建委、区商务委、区房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环卫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政局、工商河东分局、公安河东分局、交警河东支队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亲自接听政府热线电话,受理群众反映各类问题。接听电话后,李连仲副区长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办理时限,并提出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全力解决。各承办部门要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主管领导要负起责任,要积极换位思考,要在第一时间立即行动,在能力范围内竭力把老百姓的事情落实好、解决好。二要尽快办理,明确答复,抓好落实。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解决;在解决上有一定难度,但通过努力能解决的,要深入调查研究、采取措施,克服困难,全力解决;对一些受客观条件制约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向老百姓解释清楚,取得理解和支持。三、要举一反三,加强督办,服务到位。各承办部门要加强日常工作的监管力度,认真梳理和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提高信誉度和满意率,要换位思考,不推诿扯皮,把群众问题解决在基层。

按照公仆接待的工作要求和李连仲副区长的指示精神,各承办部门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认真负责,狠抓落实,在规定时限内16个受理问题全部办复。

一、 先生反映:万意路与京山铁路交口地段垃圾废品回收站污染环境、扰民问题。经区执法局查实,该废品收购点确实存在,其所处位置的土地所有权属于东丽区南大桥村。目前,区执法局正与东丽区南大桥村村委会等部门进行联系,并配合其进行治理。区执法局工作人员与反映人沟通反馈情况,其对此表示理解和认可。

二、 女士反映:本人住滨河家园 5-2-102 ,其邻居私开小院遮挡反映人阳光,无法正常生活问题。区执法局、富民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查看,目前,正在做其搭建人的思想工作,协商解决两家的矛盾,并对搭建圈占者履行了执法程序,督促其整改。

三、 先生反映:本人住林枫花园 1-2-301 ,入住后至今没有办理产权证问题。经区房管局查实,林枫花园坐落于十四经路,由恒泰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开发商已办理了该项目的初始登记手续。经与反映人沟通获悉,反映人在区房管局产权科申请产权登记手续时,因与开发商有经济纠纷,拒绝缴纳产权登记税费,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四、 先生反映:本人住丰盛园15号楼303室,入住八年,至今没有办理产权证问题。区建委于接待日下午通过电话与反映人进行了沟通,并对丰盛园产权证的办理流程和进度做了详尽的说明。反映人表示满意。

五、 先生反映:本人住丰盛园19号楼503室,因无产权证,影响孩子上学问题。目前,区建委已与区教育局达成一致,在提供拆迁协议的前提下,可以解决其孩子就学问题。此情况已和反映人反馈。

六、 先生咨询:向阳花园何时有旧楼改造计划问题。经区房管局旧楼办查实,该小区建于2000年,小区物业于2013年退出,由于退出时间与2013年旧楼区改造调查时间接近,暂未纳入提升改造范围。此情况已向反映人说明。

七、 先生反映:本人系月光园业主委员会主任。反映问题:(1)新环路占路停车,影响居民正常出行问题。区交警支队对此进行了治理,为有效解决该地停车问题,确保道路畅通,特制定工作措施如下:一是大队巡查车重点在该路段进行巡查,对机动车违法停车及时进行治理。二是将大队治理小组的工作重点转移到该路段,进行宣传、规范治理。该情况已向反映人反馈。(2)华龙道春华房管站私建违章,需要治理问题。经区房管局调查,其房是原车棚加盖顶棚的临时平房,且位于春华房管站院内,距离居民楼30余米,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此情况已向反映人做了解释。(3)沃尔玛及人人乐广场门前自行圈占,造成停车及出行困难问题。经核实,嘉华国际商业中心现设立三个非机动车辆停车处,分别位于前广场新开路北面,前广场华昌道一侧中部和后广场东部,以满足顾客的存车需求。该中心自20044月开业以来,始终不允许非机动车进入和停放在前广场及楼内。2014年广场四周设立护栏,即是为了维护机动车停车场秩序,也为了避免沃尔玛超市购物车的丢失。该中心设立护栏后,可以满足行人正常出入流动。如果对非机动车随意进入和存放在广场不设限制,极易造成非机动车辆丢失和机、非混行带来不安全隐患。上述情况,已向反映人进行了解释。(4)楼前垃圾池不及时清洁,污染环境问题。区环卫局立即到现场进行查看,并制定了措施,确保日产日洁,为周边居民创造良好的环境。

八、 先生反映:长征楼17-18号楼存车处工作人员在楼区间养鸡,严重扰民问题。区环卫局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查看,情况属实。经与饲养户多次做思想工作,目前该户已着手逐步清理。反映人表示认可。

九、 先生反映:大直沽三号楼后摊贩占路及搭建违章棚亭,需要清除问题。经查,情况属实。区综合执法局已对该处占路摊贩进行了清理,今后将加强对该处的巡查治理工作,防止回潮现象的发生;对于搭建的违章棚亭问题,该局正在做相对人的工作,依法履行执法程序,适时进行治理。此情况已对反映人进行了反馈,反映人表示理解。

十、 女士反映:本人住中山门西里 1-3-302 ,其屋顶漏水,无法与楼上住户协调问题。中山门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多次到其家中进行查看,目前,正与双方协商研究解决办法,力争早日解决问题。

十一、 先生反映:常州道益寿里 20-2-105 居民养鹅,严重扰民问题。区环卫局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查看,情况属实。经与饲养户多次做思想工作,目前该户已着手逐步清理。此情况已向反映人反馈。

十二、张辑敏反映:身体原因,请求调换还迁房楼层问题。区建委曾多次接待反映人,因其提出要将现住一楼调至本单元二、四、六楼,经区建委查实,该楼已全部分配,无有空房可调。对此,区建委先后两次为其提供附近三、四层房源,但 女士不同意,执意要本楼上住房。接待日下午,区建委领导携同信访办工作人员到其家中看望,已做了明确答复和说明。

十三、 女士反映:后广场惠森花园住户私开旅店,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问题。公安河东分局及街道办事处已找到私开旅店的住户,责令其立即停止租赁交易,同时,加强该地段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十四、 女士反映:龙潭路二微机电厂扩建违章,需加大力度清除问题。经查,该违章搭建处为原二微电机厂地块。2013年初由私人买入,并进行地下作业及平整地面施工。2014年底相对人因旧厂房危陋,将其进行拆除并在进行重建中,扩大了原产权证登记面积,形成违规。经规划部门认定,该建设已被确认为违章建筑。区综合执法局对违章搭建人履行了相应的执法程序,督促其整改。经与反映人进行联系,其表示理解。

十五、 女士反映:祥泰公寓去年旧楼改造后,楼间绿地仍被住户私自圈占问题。经区房管局旧楼办核实,该公寓属于我区2013年改造小区,该小区所有项目均按照市指挥部的要求竣工,并通过市指挥部的联合验收。在旧楼区改造工程规定项目中,不包括小区绿化建设,只有被纳入区市容园林委负责的绿荫停车场建设范围的小区,会进行“建设停车泊位并栽植全冠大规格乔木,建设提升小区绿化”的相关施工。

十六、 女士反映:中山门三号路自发市场卖鱼等摊贩破坏卫生环境,需要治理问题。经区综合执法局调查,该处经营水产品的摊贩为中山门临时早市外溢摊贩。因近期中山门市场正在装修改造,某些水产摊位无法正常营业,造成市场外溢,使周边环境受到污染。目前,执法局已对该处的摊贩进行了规范和教育,下一步,将加强对该点位全方位治理,待市场装修完毕,尽早迁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十七、 先生反映(市办件):金湾花园17号楼后“慧豪洗车店”加盖二楼违章,需依法清除问题。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及时赶到现场,经查,情况属实。目前,已责令其立即停工,并主动联系搭建者核查相关手续,依法履行执法程序。下一步,将对该处加强监控,严防违章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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