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次公仆接待日受理问题办理情况
2013年7月2日上午,河东区人民政府举办第146次公仆接待日,区委常委、副区长毕宝泉带领区政府办、区信访办、区市容园林委、区建委、区商务委、区房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环卫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政局、工商河东分局、公安河东分局、交警河东支队、东达房地产公司、区供热办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亲自接听政府热线电话,受理群众反映各类问题。
现场接听公仆热线后,副区长毕宝泉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办理时限,并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针对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特别是涉及到夏季生活的积水、环境污染问题和违章建筑及旧楼改造遗留问题,各委办局、各街道要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办法,能够解决的一定要立即解决,不推脱不延误,要主动地工作,用我们的热情服务,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坚决控制不稳定因素发生。二是要全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尽职尽责,举一反三,强化和完善责任机制与监督机制,加强督办及解决力度,认真做好群众工作。对在解决上存在一定难度、暂时难以落实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让百姓觉得有地方去诉求,有部门去解决,有合理及满意的答复。同时,做好预防及稳控工作,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三是各承办部门于7月5日下班前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对未及时上报、问题解决不彻底以及群众反馈不满意的部门,将在全区予以通报。
一、孙先生反映:本人住万新13号楼2门5楼,该楼三楼居民长期将收回废旧物品堆积在屋内和楼道中,造成环境脏乱和安全隐患,急需解决问题。经东新街道办事处调查,情况属实。该居民无子女,无监护人,常住中山门地区,此房无人却堆放很多捡来的废品。东新街道办事处曾多次进行清理及耐心劝解,该居民虽答应不再堆放,但有时候深夜回来放置后离开。下一步,该街道办事处将会继续耐心劝解,做好废旧物品清理工作。
二、付先生反映:由于单位发放货币分房房补,需要相关部门开据1988年拆迁证明问题。经区房管局东新房管站调档查实,反映人提供的万新村21区9-4-209地址于1991年1月订户,《新房分配通知单》上只写有拆迁户姓名及订户地址,拆迁单位为河东区建设开发公司。由于没有反映人需要查询的情况,建议反映人到河东区建设开发公司进一步查询。该情况已电话告知反映人,反映人表示理解。
三、王先生反映:井冈山路红岩化工厂外违章建筑占用便道,影响出行问题。经区综合执法局查实,该处违章建筑为用黑网布临时搭建的遮阳棚。区综合执法局已派员到达现场,找到负责人并对其进行劝导,该负责人已同意自行将该遮阳棚拆除。执法局将密切关注此事,直至问题解决。
四、李先生反映:本人居住在二号桥红旗巷4条5号楼4门303室。由于身患尿毒症需要长期治疗且无工作,原居住房屋已变卖用于治疗,造成生活十分困难。虽然现已享受到各种政策性补助,但仍难以维持生活,需继续申请救助问题。经区民政局和二号桥街道办事处调查了解,区有关部门曾根据相关政策多次给予反映人资金救助。此次鉴于其医疗费负担较重的情况,二号桥街道办事处将根据现行临时救助政策,依据反映人提供的医疗票据,按照救助标准上限,再次给予救助,以缓解其家庭生活困难问题。同时,对反映人今后的患病治疗情况,区民政局和二号桥街道办事处将给予更多关注。
五、安女士反映:本人居住在卫国道晓德里1号楼1门,去年旧楼区改造后:(1)安装的对讲门关不上问题;(2)楼道声控灯不亮问题。区旧楼区改造指挥部立即与反映人联系了解情况,并安排原防盗门厂家对该楼防盗门问题进行维修,楼道灯问题也已通知原施工单位抓紧维修,尽快落实。
六、刘女士反映:中山门8段团结北里30号楼楼前装修垃圾堆积,严重污染环境问题。经中山门街道办事处现场了解情况并积极采取措施,已于7月4日上午将装修垃圾全部清理完毕。
七、李先生反映:其母为井冈山路瑞金里居民,由于6月 23日晚旧楼区改造更换雨水管施工过程中挤压到该户空调排水管,致使空调冷凝水倒流屋内造成淹泡,需要赔偿问题。经区旧楼区改造指挥部查实,反映人母亲居住在瑞金里19-1-204,由于施工人员在更换楼体雨水管时,不慎碰到了该户的空调外管,导致空调运行时水倒流,污染了家中的部分家具。对此,区旧楼区改造指挥部已联系施工单位将空调管进行维修,对于反映人提出的要求赔偿的要求,目前,施工单位正与反映人进行协商,争取达成一致,尽快解决问题。
八、王胜利反映:98中学校长私设金库以及本人因在学校与学生家长发生口角后,公安部门笔录有误问题。区教育局、公安河东分局将按照公仆接待中领导提出的指示要求,分别对其做进一步解释工作。
九、杜先生反映:宫前园宫前路底商外檐下私盖10多平米违章建筑问题。经区综合执法局查实,大直沽宫前园十字路口确实存在一间活动房。目前,区综合执法局通过找到相对人做工作,宣传《天津市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的同时,对此活动房已履行法律程序,待执法程序履行完毕后将其进行拆除。经与反映人联系,反映人表示满意。
十、张女士反映:临营东里3号楼前下雨积水及污水跑冒问题。经区市政局现场查勘,临营东里1-3号楼始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由部队开发建设并出售个人购买产权。由于临营东里排水设施未与区市政局办理产权交接手续,故该片排水不属于区市政局管辖。鉴于临营东里排水问题的现状及住户的困难,区市政局将于近期对该小区排水管道进行一次义务疏通、掏挖,保证群众在汛期中不淹不泡。经与反映人联系沟通,反映人对此表示满意。
十一、王先生反映:丰盈新园18号楼3楼502室房屋屋顶墙皮脱落,因开发商原因无法启动维修基金,致使房屋修缮受阻问题。经区房管局查实,丰盈新园小区是2001年由天津亚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2003年1月1日后销售的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已在商品房合同备案时,按相关规定缴存维修资金;丰盈新园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缴存公共设施维修资金。为尽早解决该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问题,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组织相关业主协商,共同承担维修费用。已缴存维修资金的业主从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核减,未缴存维修资金的业主应当按照分摊金额进行补缴。同时,小区业主可委托小区业主委员会对开发建设单位进行诉讼,追缴小区维修资金,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目前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正在按照程序申请应急解危专项资金,对外檐脱落问题进行修复。
十二、刘先生反映:太阳城紫玉园私盖违章建筑问题。经区综合执法局查实,紫玉园小区搭建违章建筑现象非常普遍,大多数居民对一楼原有小院、顶层赠送露台进行了封闭。近期紫玉园26号楼顶层住户因日前家中被盗,现考虑到自家安全也将露台封闭。现该局已对其履行了执法程序,责令自行整改。目前,统一拆除该小区违章存在一定难度,区综合执法局正与小区物业及居委会研究行之有效解决方案,责成小区物业对违章建筑拿出统一的规范标准,还小区安静祥和的居住环境。
十三、刘先生反映:临营西里(1)5号楼与14号楼之间违章建筑问题;经区综合执法局查实,临营西里5-14号楼并未发现新建违章,该地区违章建筑属历史遗留问题。当时因部队建设临营西里14号楼,造成临营西里5号楼部分居民住宅采光受到影响,引起纠纷,因该地属军产,后经有关部门协调,部队允许5号楼采光受到影响部分居民利用部队营地即临营西里5号楼与14号楼之间空地搭建平房,存放物品作为补偿。现该问题解决需部队拿出方案做好5号楼采光受到影响部分居民的工作。区综合执法局将加强巡查力度,杜绝新违章出现。(2)私养家禽问题;。关于圈占养家禽问题,区环卫局立即到饲养户家中进行规范治理,劝其宰杀或自行处理,经过做工作,该户表示将家禽于近期自行处理,并搞好周边卫生。区环卫局将持续关注此问题,直至问题解决。(3)临营路树木之间拉遮阳网损坏树木问题。关于临营路“兄弟洗车”搭遮阳罩的问题,区综合执法局已找到负责人,经做工作,负责人同意自行将该遮阳棚拆除。
十四、陈金辉反映:本人拆迁所得两套房产,至今未能领取产权证和钥匙问题。公仆接待现场有关部门结合此前反映人的多次反映,对事实情况作了补充说明,进行了认真分析调查研究。经区房管局进一步调查,反映人一直占用唐口南里周转房拒不搬家,导致问题得不到落实解决。拆迁单位经研究决定:反映人需先腾空唐口南里周转房交给拆迁单位后,拆迁单位再为其办理河东区卫国道市政楼8-4-407-410与成林道55号余门(环卫楼)5-502-503两套偏单的进住手续。该情况已电话告知反映人,反映人表示认可。
十五、张辑敏反映:因身体原因,请求调换还迁房楼层问题。区建委主要领导曾多次接待过反映人,并根据其具体情况和困难,将积极为其寻找房源,力争早日将问题解决。
十六、某女士建议:华容道与真理道处建设立交桥,以便于出行问题。由于立交桥建设属于市管范围,建议向市建交委进行呼吁,我区也将与市级主管部门尽快联系并积极推动。
十七、张女士反映:长征楼6号楼楼道墙皮脱落,导致雨天向屋内渗水问题。经区房管局查实,长征楼6号楼一楼楼道墙皮脱落是由于地势低洼和去年汛期大雨淹泡所致。区房管局唐家口房管站已第一时间与反映人联系,定于近日尽快派员对墙皮脱落处进行补抹维修。反映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十八、市政府办公厅转来市办件:我区冀女士反映本人住井冈山路华庆里16-2-602,购房后漏雨四年之久,相关部门一直未能彻底修复问题。经区建委与房管部门协调,区房管部门将在近期安排工作人员到反映人家中勘察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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