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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关于拟宣布废止和失效部分河东区人民政府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77号)《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24〕14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文件的决定》(津政规〔2024〕7号),根据工作要求,河东区组织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为了提高清理工作质量,现就拟宣布废止和失效部分河东区人民政府文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查看更多】

草案正文

废止的区政府文件目录   (草案征求意见稿)       1.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东区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河东政办发〔2018〕15号)   理由:上位文件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金融局等八部门关于支持我市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77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支持企业上市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财规〔2017〕10号...【查看更多】

背景介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77号)《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24〕14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文件的决定》(津政规〔2024〕7号),根据工作要求,河东区组织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查看更多】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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