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关于对《河东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要求,进一步深化、完善我区养老服务体系,推进、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河东区民政局拟定了《河东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欢迎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 社会事务科 刘耕侬
电话:022-24120892
邮箱:hdqmzjshswk@tj.gov.cn
河东区民政局
2024年9月19日
草案正文
河东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
一、规划背景
(一)规划范围和内容
规划范围:河东区行政辖区13个街道(含天铁街),期限2021年—2035年,近期为2025年。
规划内容:机构养老设施(公办养老院、社会办养老院),居家社区养老设施(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型嵌入式机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一级老人家食堂),其他养老设施(区级养老指导中心、银发产业园)
(二)规划目的
1、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2、优化养老设施布局
3、衔接空间规划,保障设施落地
4、指导养老设施标准规范建设
(三)工作过程
2021年10月,委托天津规划院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2021年12月,局领导听取初步方案;
2022年3月,与规划、住建、产促局、楼宇办、嘉华等部门座谈,第一轮征求意见;
2022年7月,开展第二轮征求相关部门和街道办意见;
2023年2月,开展第三轮征求相关部门和街道办意见;
2023年11月,局领导听取规划方案;
2024年2月和5月,分管区领导听取规划方案。
(四)相关政策和上位规划要求
1、一系列涉老政策优化完善,国家地方给予养老事业、产业充分关注优化养老体系,创新运营模式,提升保障措施等。
2、配置标准逐渐完善
近年来修编一些涉老设施标准,配置体系、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千人指标等有所提升;对护理功能要求有所提升。
3、天津市民政设施布局规划(2021年—2035年)
(1)政府运营、政府委托管理的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到2035年,各区建有公办机构养老服务设施1家以上;
(2)社会力量兴办的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原则上城市社区每5-10万人布置一处;
(3)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各区建设1个区级中心;
各街道建设1个街道级中心(区域型嵌入式养老机构);
(4)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每 0.5-1.2 万人设置 1 个中心。
(五)现状分析
1、人口概况
七普人口85.88万人,占比6.20%,比六普6.55%略有下降;
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28.84%,比六普17.87%显著提升;
该比重排全市第三,远高于全市平均和全国平均水平;
仅低于河北、红桥,高于和平、河西、南开三个区。
2、设施概况
机构养老设施:养老机构39家,床位数4660张,每千老人床位数18.8床
社区养老设施: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3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2家。
3、问题分析
(1)公办区级养老机构规模不达标
现状区级养老机构位于雍海园(鸿泰乐尔之家),床位数150床(不足400床),建筑面积仅4000㎡,规模不达标。
(2)养老机构布局不均衡,床位规模有短板
空间布局不均衡,二号桥、富民路街道富余;现状床位数4660床,按每千老人35床测算,缺口约3500床。
(3)大部分养老机构规模较小,床位入住率有待提高
现状养老院100床位以下的18个,占比44%;
100-150床13个,占比32%;
200床以上10个,占比24%。
全区入住老人2367人,入住率约50.8%。
总床位数4660床;入住老人2367人;平均入住率50.8%;男性1199人,占比50.6%;女性1168人,占比49.4%;不能自理的占比87.75%。
(4)社区养老设施数量偏少,覆盖率低
河东区现状社区养老设施55个,其中,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3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2个;
部分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临时租用其他用房;
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测算,现状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约27%,覆盖率偏低。
(5)设施建设标准偏低
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每个街道(乡镇)建设不少于1家区域型嵌入式机构,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现状4家独立建筑面积不达标;富民路布局不合理,小区内部。
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 》 ,新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300㎡,部分现状设施规模偏低。
二、目标原则
(一)规划原则
1、保障基本,市场补充的原则
发挥规划对基础性养老设施的保障作用,强化政府力量在基础性养老设施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各种类型、不同档次的养老设施,培育多元产业主体,带动养老服务产业链发展,满足日益增长多样化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
2、均衡布局,便民利民的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老年人口规模和分布,按照其合理的服务半径,确定各类各级养老设施布局,为老年人提供最大便利。
3、尊重现状,创新供给的原则
立足河东区作为传统老区的现状条件,落实城市有机更新理念,尽可能保留现状条件较好的养老设施,积极盘活存量用地、用房用于新建、扩建各级各类养老设施,或将不达标的设施进行功能置换,使养老设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4、统筹规划,保障实施的原则
统筹总体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本次规划内容应符合总体规划宏观战略要求,设施体系和选址应与其他专业的相关规划相协调,同时更要加强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衔接,保障规划内容能够顺利实施。
(二)目标规模
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形成“973”养老服务格局;(每千老人拥有35张养老机构床位);规划人口按90万人测算设施配置;养老床位数力争达到9450张。
(三)配置标准
分类 |
分级 |
配置要求 |
床位数(张) |
建议用地面积(公顷) |
建筑面积(㎡) | |
养老 机构 |
公办 养老院(含公建民营养老院) |
区级 |
各区至少1家 |
≥400 |
0.7-1.8 |
新建设施床均不小于35㎡ 改造设施床均不低于30㎡ |
街道级 |
原则上各街道至少1家,根据实际人口情况可与相邻街道联合设置 |
建议≥150 |
0.3-0.7 |
新建设施床均不小于35㎡ 改造设施床均不低于30㎡ | ||
社会办 养老院 |
/ |
原则上每5-10万人布置一处 |
最低10张以上 建议100张为宜 |
0.3-2.2 |
新建设施床均不小于35㎡ | |
居家社区养老设施 |
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嵌入式养老机构) |
区级 |
各区1家 |
不设床位 |
可不独立占地 |
≥1000㎡ |
区域型 |
各街道1家 |
≥10张 |
可不独立占地 |
≥1000㎡ | ||
社区型 |
各街道N家(按需建设) |
≥10张 |
可不独立占地 |
≥500㎡ | ||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社区级 |
每0.5-1.2万人设置1处,逐步完善“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已与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合建 |
10张左右 |
可不独立占地 |
新建设施建筑面积 ≥350平方米 | |
老人家食堂 |
一级 |
各街道至少1家 |
/ |
/ |
/ | |
二级 |
各居委会至少1家 |
/ |
/ |
/ |
三、规划方案
(一)养老机构设施
1.规划养老机构概况
规划45处养老机构:
7个公办(公建民营)机构,38个社会办机构;
2个区级养老设施,43个街道级养老设施;
养老机构床位数共计5830张(现状4660张,新增1170张)
2.规划新增6个公办(公建民营)机构
新增1个区级养老设施
新增5个街道级养老设施。
3.养老机构设施——区级养老院
本次规划:规划床位250张,建筑面积约0.88万平方米,用地面积0.45公顷;(与现状雍海园养老院合计400床)
现状:厂房,权属为个人/大理石厂;
现行规划:中等专业学校用地和防护绿地,0.45公顷,容积率1.0。(实施本项目需调整规划)
4.养老机构设施——街道级养老院
(1)鲁山道街养老院
本次规划:规划床位120张,建筑面积0.6万平方米;
现状:公建已建成,尚未移交。
现行规划:其他公共设施用地,用地面积3527㎡,容积率1.7,配套设施:社区养老院、托老所。
(2)二号桥街养老院
本次规划:规划床位200张,建筑面积约0.7万平方米;
现状:街道办、派出所,权属为区土整;
规划:现行规划为居住用地;可纳入正在编制的街区控规,用地面积0.42公顷。
(3)唐家口街养老院
本次规划:规划床位200张,建筑面积约0.7万平方米;
现状:空地,权属为嘉华;
规划:现行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用地面积0.56公顷,配套设施为公安派出所。
(4)唐家口街养老院
本次规划:规划床位200张,建筑面积约0.7万平方米;
现状:厂房,权属是嘉华;
现行规划:商业用地,0.96公顷,容积率2.0;配套设施:社区养老院。
(5)上杭路街养老院
本次规划:规划床位200张,建筑面积约0.7万平方米;
现状:空地,权属未知;
现行规划:规划公共服务设施预留地,用地面积0.32公顷。
(二)居家社区养老设施
1.规划居家社区养老设施概况
规划13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保留7个独立用房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大王庄、唐家口、向阳楼、鲁山道、东新、二号桥、天铁);
扩建1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大直沽);
新建5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春华、中山门、富民路、上杭路、常州道)。
2.规划4个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
大直沽、二号桥、上杭路、铁厂街。
3.规划20个一级老人家食堂
每个街道至少1个,共19个;
保留现状16个,规划新增3个。
4.规划168个日间照料中心
每个居委会1个,保留现状43个,规划新增125个。
5.居家社区养老设施——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1)春华街
本次规划:建筑面积≥1000㎡,床位数≥10床,配套新建;
现状:空地;
现行规划:二类居住用地,配套设施: 托老所、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2)中山门街
本次规划:建筑面积≥1000㎡,床位数≥10床,合建;
现状:空地;
现行规划:现行规划为居住用地。
(3)富民路街
本次规划:建筑面积≥1000㎡,床位数≥10床,配套新建;
现状:汪庄子2号地,已整理;
现行规划:现行规划为居住用地,配套设施:托老所、老年人服务中心。
(4)上杭路街
本次规划:建筑面积≥1000㎡,床位数≥10床,配套新建;
现状:在建小区;
现行规划:现行规划为居住用地,配套设施:托老所。
(5)常州道街
本次规划:用地面积1500㎡,建筑面积≥1000㎡,床位数≥10床,配套新建;
现状:空地(权属单位:火箭军);
现行规划:现行规划为公园绿地。(拟结合未来地块规划修改增加1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三)居家社区养老设施——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规模(㎡) |
建设内容 |
服务社区数量(个) |
新增养老床位(张) |
1 |
二号桥街道嵌入式社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龙峰嘉园项目) |
改建 |
1008.89 |
装修改造现有公建配套设施,提供婴幼儿托育区(含儿童托管+儿童游憩);养老服务区、老年人关爱区(含家政便民+社区助餐+文化休闲+体育健身+健康服务)等公共服务内容。 |
3 |
10 |
2 |
大直沽街道东宿舍社区嵌入式服务综合体(社区服务中心)项目 |
改建/扩建 |
1000 |
养老服务、社区助餐、健康医疗、文化休闲 |
3 |
23 |
3 |
上杭路街道万欣兰园嵌入式服务综合体(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
新建 |
800 |
养老服务(日照) |
3 |
0 |
4 |
河东区天津铁厂街道旁岐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项目 |
改建/扩建 |
1060 |
改造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具体包括养老服务、老人家食堂、日间照料运营及消防改造、供热改造、供电供水改造、设施升级改造等 |
5 |
26 |
(四)居家社区养老设施——老人家食堂
规划19个,现状16个,新增3个;
唐家口、鲁山道、大直沽街道结合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各新增1个。
序号 |
所属街道 |
食堂名称(政府资源) |
面积 |
房屋属性 |
1 |
大王庄 |
大王庄街道老人家食堂(保靖里) |
120 |
政府资源 |
2 |
大王庄街道老人家食堂(积善里) |
70 |
政府资源 | |
3 |
大王庄街道老人家食堂(悦泰家园) |
98 |
政府资源 | |
4 |
中山门 |
中山门街道老人家食堂(四号路) |
180 |
政府资源 |
5 |
富民路 |
富民路街道老人家食堂(天琴里) |
130 |
政府资源 |
6 |
二号桥 |
二号桥街道老人家食堂(格调榴园) |
70 |
政府资源 |
7 |
春华 |
春华街道老人家食堂(聚安东园) |
56 |
政府资源 |
8 |
春华街道老人家食堂(华腾里) |
100 |
政府资源 | |
9 |
向阳楼 |
向阳楼街道老人家食堂(临池里) |
70 |
政府资源 |
10 |
向阳楼街道老人家食堂(万东路) |
310 |
政府资源 | |
11 |
向阳楼街道老人家食堂(前进新里) |
56 |
政府资源 | |
12 |
向阳楼街道老人家食堂(晨光楼) |
65 |
政府资源 | |
13 |
常州道 |
常州道街道老人家食堂(凤亭路) |
65 |
政府资源 |
14 |
上杭路 |
上杭路街道老人家食堂(程林里) |
276 |
政府资源 |
15 |
东新 |
东新街道老人家食堂(天山东路) |
150 |
政府资源 |
16 |
铁厂 |
天津铁厂街道老人家食堂 |
84 |
政府资源 |
17 |
大直沽 |
结合现状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 |
- |
|
18 |
唐家口 |
结合现状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 |
- |
|
19 |
鲁山道 |
结合现状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 |
- |
(五)居家社区养老设施——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序号 |
街道名称 |
居委会社区数量 |
规划日间照料中心数量 |
服务 覆盖率 |
其中 | ||
现状日间照料中心数量 |
新增日间照料中心数量 |
其中:租赁用房的 | |||||
1 |
春华街道 |
14 |
14 |
100% |
2 |
12 |
10 |
2 |
常州道街道 |
13 |
13 |
100% |
3 |
10 |
9 |
3 |
鲁山道街道 |
8 |
8 |
100% |
1 |
7 |
6 |
4 |
唐家口街道 |
12 |
12 |
100% |
4 |
8 |
2 |
5 |
向阳楼街道 |
16 |
16 |
100% |
1 |
15 |
9 |
6 |
上杭路街道 |
15 |
15 |
100% |
2 |
13 |
8 |
7 |
东新街道 |
15 |
15 |
100% |
7 |
8 |
8 |
8 |
大王庄街道 |
13 |
13 |
100% |
3 |
10 |
2 |
9 |
大直沽街道 |
14 |
14 |
100% |
3 |
11 |
5 |
10 |
中山门街道 |
15 |
15 |
100% |
4 |
11 |
8 |
11 |
富民路街道 |
11 |
11 |
100% |
5 |
6 (含改造1处) |
3 |
12 |
二号桥街道 |
16 |
16 |
100% |
8 |
8 |
1 |
13 |
铁厂街道 |
6 |
6 |
100% |
0 |
6 |
6 |
总计 |
168 |
168 |
100% |
43 |
125 |
75 |
四、实施保障
(一)规划实施保障
1、组织领导保障
建立和完善养老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工作责任制。
建立和完善议事协调机制。由民政部门牵头,发改、财政、规自、住建、人社、卫健、应急、医保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同,职能部门履职,监督部门保障的工作机制,及时应对解决发展中的瓶颈问题。
2、规划用地保障
本专项规划经批准后,河东区街区控规、地块控规等详细规划编制应加强与本专项规划的衔接,统筹落实专项规划内容,并纳入河东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一管理。
新建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新建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可以租赁、先租后让、出让等方式供应建设用地,降低养老服务用地成本。
3、项目建设保障
新建工程建设项目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将各类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
老旧小区的养老服务设施未达标的,应当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套建设。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出租用于商业活动的,应当予以收回,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配置。
4、资金政策保障
加大财政性资金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建立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基金,确保50%公益彩票金用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
加大对非盈利性养老机构床位补贴,建立对盈利性养老机构的补贴制度。
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补助力度;拓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范围,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
5、其他政策指引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毗邻建设,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实现资源整合、服务衔接。深化“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推广医床、康床、家床联动经验,逐步完善老年人长期照护体系,让居家失能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照护服务。
推广智慧养老服务模式。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平台监督、管理、服务等功能,满足养老服务发展新形势。
发展养老产业。鼓励社会资本根据市场需求开发老年住宅、老年公寓等老年生活设施,兴办养老养生、健康体检、康复管理、医疗护理、休闲康养等养老健康服务设施和机构,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二)近期建设计划
一、津龙湾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设施内容:新建嵌入式养老机构(或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约1750㎡。
四至范围:位于河东区向阳楼街 ,东至泰兴南路 ,南至成林道、静墅里 ,西至靖江路 ,北至晨阳道 ,经和开发商沟通,在平衡新建区
二、井冈山路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设施内容: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800㎡。
四至范围:位于河东区春华街道东至红星路、南至华昌道、西至王串场一号路、北至真理道。
三、含章雅著配套公建
设施内容:向阳楼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505.46㎡。
地址:由天津农垦佳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非经营性公建(含章雅著)坐落于天津市河东区靖江路与晨阳道交口,标准地名:文冠花园,位于崇州路7号的1层和6层。
背景介绍
河东区是老工业城区,也是老龄化程度最高的中心城区,有着较为严峻的养老压力。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全区60岁及以上人口28.84%,在全市排名第三;65岁及以上人口19.46%,在全市排名第五。庞大的老年群体对养老服务有着巨大需求,养老服务问题更是越来越受到社会各方的高度关注。进一步深化、完善我区养老服务体系,推进、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河东区民政局拟定了《河东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草案)。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