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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关于对《天津市河东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征求意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

“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是全面推进美丽河东建设承上启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的关键时期。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力量,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更好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现就《天津市河东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征求意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20日,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建议。

电子邮件:hdqsthjjwrfzk@tj.gov.cn

联系电话:022-24160435




天津市河东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20日   


草案正文

“十五五”(2026-2030年),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承前启后、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持续奋进和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时期。科学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持续提升城区生态环境质量,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河东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一、“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工作完成情况

“十四五”以来,河东区生态环境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强化源头管控,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度降低,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有效管控环境风险,较好地完成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整体上实现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目标。

(一)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

“十四五”期间,河东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辖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年均浓度由2020年的49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025年的3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2.4%;优良天数由2020年的251天增加至264天;综合污染指数由2020年的5.01下降至2025年的4.28,同比改善14.6%。

海河光明桥、海津大桥断面水质持续好转达到Ⅲ类及以上优良水体,月牙河满江桥断面水质达到Ⅳ类,辖区水体各项污染物浓度值逐渐降低,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污染地块得到有效管控,有力推动城更项目进程。

(二)生态环境工作总结

1.实施蓝天保卫战,大气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一是科学溯源,精准治污。借助大气源解析技术,精准分析污染源类,明确污染成分及来源占比,持续开展走航监测,精准锁定污染源头。二是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过“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等实行污染天气实时调度,开展联防联控工作,最大限度消减污染峰值。三是加强涉气执法检查。对餐饮、加油站、汽修、工业企业、非道路移动机械等严格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在线监测数据造假、无组织逸散等环境违法行为。四是推动扬尘精细化管理,制定建筑工地等扬尘源清单名录,完成涉及辖区内10多块裸地的相关治理工作。对重点工地进行现场实时督查,确保扬尘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五是排查在用直燃机24台,鼓励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低氮改造工作,强化全区14家供热站低氮排放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六是开展噪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持续加强工业企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及交通等重点领域噪声污染防治。

2.实施碧水保卫战,提升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建立了辖区海河、月牙河、护仓河共计62个入河排污口名录。二是完成积善里、福泽温泉公寓、长征楼等小区道路雨污分流及混接点改造。完成雨污混接点改造1000余处,累计疏通管网900余公里。三是完成月牙河1km试验河段水生态原位修复工程建设,月牙河水质达到Ⅳ类水体。四是加强水生态环境监管。完成隔离点的新消杀设备安装和污水消杀任务。实施清洁雨水管网、地表水环境巡查、检查等专项行动。五是继续从严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停止审批新、改、扩建新增主要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六是完成了月牙河、护仓河、北塘排水河的清淤工程。

3.实施净土保卫战,确保土壤安全再利用。

一是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制度。推动完成成林道110号地块、太阳城A2部分地块住宅项目地块、一机床、津龙湾、井冈山周边片区等城市更新项目、中山门胜利巷地块等地块调查报告,确保土壤安全再利用。二是严控建设用地环境风险。强化部门联动监管,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督促成林道天药集团地块及时完成暂不开发利用风险管控措施,累计开展14次地下水动态监测和35次空气质量动态监测,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三是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制定建设工作要点、信息报送制度等,累计建设“无废细胞”136个,广泛宣传无废理念。四是严格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完成320家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评估工作。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应用,累计申报转移处置17个类别1077吨危险废物。动态更新涉危险废物企业清单,严格新污染物治理。

4.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一是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和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停止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新增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完善总量前置审批工作制度,8个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实行倍量替代。二是加强碳排放管控。推进碳交易,组织、指导我区纳入3家碳排放报告企业按时完成温室气体报告工作。三是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区生态环境教育领导小组31个成员单位、12个街道165个社区以党建为引领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阵地宣传。举办河东区生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海河水质监测站、津沽污水处理厂等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宣传活动10余场。举办“美丽海河 志愿有我”“碳寻海河 捡约行动”等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活动。

5.扎实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临时隔离场所外排污水监管工作。完成20余处隔离点位消杀6908次。每日调度隔离点医疗废物转运处置情况,协助驻点医疗单位联系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累计检查隔离点230余次,各隔离点转运医疗废物近1742吨。二是配合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筛查工作,制定《河东区开展大规模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筛查河东区生态环境局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指导优化医疗废物暂存间点位设置,并规范医疗垃圾包装、标示牌设置等环节,及时协调清运医疗废物确保日产日清。三是做好辖区内疫苗接种服务工作。为做好疫苗集中接种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定期对河东区疫苗集中接种点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转运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疫苗接种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存在问题

1.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压力依然较大。受季节性、局部性的气象波动反弹仍然存在,空气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东南主导风向期的传输影响拉升PM2.5数值情况明显。区内城市更新项目多,施工工地较多,扬尘问题易反复。同时,露天烧烤、祭祀焚烧、油烟直排、烟花爆竹燃放等引起的面源污染还不同程度影响着区域空气质量改善。重点区域高峰时段车流量大,尾气排放量增加。

2.水环境质量改善形势依然严峻。雨污管网存在混接现象,初期雨水截流能力差。在汛期,雨水及部分外溢至地表的污水通过雨水泵站和自流排水口进入河道,护仓河因自身循环较差,水体污染尤其明显。雨水收集口周边居民商户直接通过雨水收集口倾倒污水、污物和垃圾等废弃物,造成雨水管道中生活污水污物滞留。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任务十分繁重,水质改善形势依然严峻。

3.土壤环境治理存在难度。历史遗留工业场地较多。土壤与地下水协同治理不足,地下水环境质量底数不清,现存污染地块治理难度较大,个别地块责任单位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重视不够,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和风险管控的投入需要持续加大。

4.生态文明意识和参与度有待提升。生态文明的自觉参与性还不够。低碳生活、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的生活和消费观念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环保信访问题短期内难以彻底解决。一些企业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法治意识淡薄,依法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的自觉性还需加强。

三、“十五五”规划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理念,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持续深入推进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2030年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和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要求,以“生态美”“市容美”“人文美”持续推进美丽河东建设,围绕“津韵河东•向新之城”发展愿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四、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以更高质量的发展引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到2030年,河东区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环境保护水平逐步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相适应,美丽河东建设稳步推进。到2035年,河东区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美丽河东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实现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具体指标:到2030年,河东区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天津市下达任务之内,全区优良天数比例达到天津市下达的任务,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持续降低。

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或优于Ⅲ类)均达到天津市下达的任务,无劣Ⅴ类和黑臭水体。月牙河建成市级美丽河湖。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按照天津市下达任务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五、主要任务

(一)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保卫战

深入推进机动车、扬尘等污染源治理,立足源头防控、全民共治,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推动PM2.5、臭氧污染物等浓度持续下降,进一步减少重污染天数,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1.持续推进面源污染整治。持续做好扬尘常态化管控,强化建筑工地、道路施工等管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以克论净”制度,督促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各类市政、公路、管网建设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并同步落实好扬尘防控措施。加大对车流量较大重要路段冲洗保洁频次,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提升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水平。加强裸露渣土堆的扬尘污染治理,持续巩固城市建成区裸露渣土堆、裸露土地扬尘污染防治。在重点时段、重要地点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控,严密部署专项行动,常态化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多措并举做好文明祭扫工作,推进露天祭扫整治。强化餐饮油烟排放管理,严查露天烧烤。

2.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控工作。推广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推进政府绿色采购,鼓励汽车维修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督促企业在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过程中,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持续推进直燃机燃气改电工作。强化油品储运销监管,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加大油气排放监管力度。完善监测监控体系,提高精准治理水平。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自行监测数据质量。

3.持续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工作。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切实加强柴油货车超标排放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加大对机动车大户的抽测力度,对机动车排放超标率较高的大户及时约谈,监督开展污染治理,有效减少污染排放。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创新监管方法,严查机动车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实施中重型货车限行措施,持续完善优化交通疏导方案,减少机动车怠速尾气排放。重点领域新增或更新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实施长效监管,坚决禁止不达标工程机械入场作业,对违法行为依法严处。

4.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严格落实市、区两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列入清单的企业按要求执行减排措施。持续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及相应管控措施,切实做好精准减排。持续强化预警应对能力,落实错峰生产和差别化管理。借助大气科技手段,利用上级资源开展源解析研究,摸准本底,找准短板。联合市局、周边区域,开展好联防联控、联合执法,降低跨区域传输扩散影响。

5.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工作。新、改、扩建项目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倍量替代,落实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污许可制度。突出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等。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通过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等监管措施,坚决防止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现象。动态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氢氟碳化物管理工作。持续推进直燃机燃气改电工程。

(二)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紧紧围绕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继续强化监管,严格落实“河长制”,坚持控源、治污、扩容、严管“四措治水”,持续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持续推进工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推进区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逐步实现人水和谐。

6.做好污水排放管控工作。严格环境准入,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所需化学需氧量、氨氮实行倍量替代。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等污水排放执法检查,确保企业单位所排污水符合相关标准。加强医疗单位管控,确保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场所、设施、基础档案和相关资料齐全,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督促涉水排污单位达标排放,加强部门间联合执法,定期对医疗机构污水水质进行随机抽查。

7.全面提升地表水污染治理水平。在确保河流防洪安全、保障河流必要生态功能前提下,合理建设亲民便民设施,使人民群众直观感受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治理成效。按照要求有序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建成月牙河美丽河湖,配合滨海新区完成海河美丽河湖建设,完善美丽河湖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推进河湖水生态环境改善。做好护仓河、北塘排水河水质断面纳入考核断面各项工作,持续谋划推进护仓河水质提升巩固项目。实施雨污合流管线改造、老旧管网改造等重点工程,持续巩固我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常态化开展乱泼乱倒治理,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及时查处向河道倾倒废弃物的违法行为。

8.抓好防范水环境污染风险工作。完善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定期举行应急演练。配合水务部门重点对辖区内的泵站雨污混流水进行应急处置,切实消除汛期雨污混排造成的断面超标隐患。积极保护生态空间,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海河等主要河流沿岸1公里范围内严格控制石油、化学、医药、有色金属、纺织印染等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

(三)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规范固废、医疗废物管理和无害化处理。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有效管控城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9.持续做好土壤生态环境风险源头防控。加强土地征收、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监管,不满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地块,严禁再开发作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合理规划布局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有效保障全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做好辖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作。

10.持续推进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名录,按要求开展全国污染地块信息上传、污染地块优先管控名录动态更新。严格规范辖区内土地整理、收储监管工作,监督土地权属人开展建设用地或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调查评估、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污染地块修复治理。做好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各项工作,坚决出现因污染扩散引起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动成林道天药地块治理和修复。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污染地块为重点,督促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开展相关调查及风险管控活动,有效防控地块环境风险。

11.严格重点行业土壤、危险废物监管。调查、评估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情况。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科学有序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强化危险废物监管能力,有序推进全过程监管。持续打造“无废细胞”,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

12.做好防治地下水资源污染工作。重视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快城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完善管网收集系统,减少管网渗漏,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对可能污染地下水的建设用地地块,督促地块责任单位制定污染防治方案、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管控措施、治理修复方案,突出协同防治。

(四)持续实施好生态保护工程

坚持节约优先,推进绿色发展,持续调整优化空间布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源头管控,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

13.严格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三线”要求作为区域发展不可逾越的红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持续推进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拓展生态空间,加强公园绿地、滨水生态廊道、生态隔离带建设,提升城市“蓝绿”占比和生态宜居水平。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将其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城市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坚持“留白、留绿、留璞”,最大限度挖掘现有用地潜力,最大限度保护绿色资源。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保护修复方案,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保证生态功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对违法违规挤占生态空间、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等行为零容忍,以铁腕手段守护绿水青山。

14.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加强绿色生活理念宣传。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大力宣传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大力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推行绿色消费,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加快建设绿色之区。以大气、河流及固废等关键领域为牵引,持续做好京津冀协同发展,锚定天津“十项行动”绿色导向,聚焦污染防治攻坚,为建设现代化大都市高品质城区贡献环保力量。推动超低和近零排放车辆规模化应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低碳应用。鼓励绿色出行,推进城市绿道网络建设,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完善智慧交通体系。

15.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实施以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安排,加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把绿色低碳理念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开展“全国低碳日”系列宣传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完成上级下达的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

16.持续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响应生态环境部“宁静中国”建设的号召,大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噪声污染问题,做好宁静小区建设工作,实现城市生活宁静和谐。加快解决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各领域噪声污染问题,推进我区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我区噪声监测国控点达到国家考核任务指标。开展绿色护考行动,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严防考点周边噪声污染,为考生创造宁静、舒心的考试环境。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领域执法,创新监管手段和机制,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17.推动智慧生态建设。鼓励企业加大绿色环保技术与装备的研发投入,着力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大在产业绿色转型、水生态保护、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等重点领域的科技攻关力度。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相关领域、相关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宣传推广国家及全市相关领域、相关行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列出的先进适用技术,推动全区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推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在监测监控业务中的应用,持续做好地表水、机动车尾气等环境要素监测网络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开展智慧化监管执法,借助无人机巡查、移动执法终端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五)切实维护生态安全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重点环节、紧盯重点领域。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开展突发环境事件演练推演。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切实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18.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推动辖区环境各风险源企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和回顾性评估工作。持续完善应急联动体系、应急制度等建设。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持续强化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建设。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19.有效防控环境风险。以涉环境风险源企业为重点对象,强化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加强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监管。按照市、区两级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河东区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各项工作,落实挂图作战,开展对辖区企业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指导帮扶和监管要点培训,巩固提升企业生态环境安全的意识和能力。更新环境安全监管底册,建立健全隐患数据台账和常态化督导推动机制。

20.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持续完善核与辐射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保障辐射源安全使用。推动辖区企业完善“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备案数据,做好核与辐射年度评估报告上传工作,推动企业完善辐射工作人员管理、设施运行等各项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开展重点核技术利用企业指导帮扶行动。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强化辐射安全执法检查。

六、保障措施

1.强化监督管理。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落实,强化部门协作和工作指导,推动目标任务实施。加强区域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力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各类违法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生态环境监管人员、设备和经费等保障,确保生态环境监管见实见效。

2.加强人才保障。全面梳理监测、执法监管、信息化管理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人才现状,结合实际用人需求,盘活现有人才资源,优化调整人才队伍结构。强化岗位技术练兵,锤炼业务本领,加强政策法规、业务技能培训,全面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系统干部正向激励、容错纠错、尽职免责等机制,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3.开展评估考核。加强规划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实施情况调度。实施规划执行情况评估,保障规划预期目标任务落地实施。在2028年、2030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把规划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并把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政府和部门审批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领域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

背景介绍

立足河东区实际,统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以建设美丽中国、美丽天津、美丽河东为契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期盼,全力做好“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推动规划编制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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