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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河东区委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东区贯彻落实2025年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9-02 08:54


中共天津市河东区委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东区贯彻落实 2025 年天津市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河东区贯彻落实2025年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天津市河东区委员会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25825


河东区贯彻落实2025年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抓好2025年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是生态文明建设认识和实践持续深化。深学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任务认识更加清醒,生态环境文明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持续增强,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为推进美丽河东建设提供坚实保障。二是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市第三督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2项问题的整改,能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需要阶段性整改的要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于2025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三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2025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7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浓度持续改善,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2.6%以上;全年地表水水质达标率及优良水体比例达到66.7%,全部消除劣Ⅴ类和黑臭水体;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二、主要措施

一是坚决扛牢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把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执行党中央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问题全面彻底整改二是高标准打好新一轮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查、餐饮油烟治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占路经营问题治理五个专项行动,最大限度降低污染峰值。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常态化开展乱泼乱倒治理和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整治。科学精准做好重点项目土壤修复治理,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聚焦美丽天津建设关键环节,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绣花功夫推进大城细管、大城智管、大城众管。三是加快补齐城镇污水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推进排水管网建设,加快合流制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常态化开展雨污串接混接点改造。结合河东区排水设施防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全面提升改造凤山道、常州里、唐口新村六段等区域排水设施。加强排水设施疏通养护,疏通掏挖各类检雨井、维修井等,切实解决污水外溢问题。四是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利剑”作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行动,大力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水平。健全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公检法联动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曝光制度,大力开展扬尘、异味、噪声等突出环境问题攻坚行动,持续深化环境信访解决机制,切实化解群众身边的重复信访举报问题。

组织保障

区委、区政府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责任主体,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区生态环保委负责研究部署、统筹协调、督促推动督察整改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督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区委常委和其他区级负责同志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及时督导跟进,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是督察整改的实施主体,充分发挥整改机制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确定路线图、施工图、作战图,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有关部门和街道具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落实,确保整改部署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坚持举一反三对自查中梳理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对整改难度大、周期长、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项目要制定时间表、任务书,严格限时整改;并结合整改工作实际情况及特点,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及时宣传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公开,努力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

河东区贯彻落实2025年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


附件

河东贯彻落实2025年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

一、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落实还有差距

督察谈话发现,个别领导干部谈到生态环境问题时,强调客观因素多、分析主观原因少,攻坚克难、创新突破的勇气不足。区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不够顺畅。部分街道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重点问题研究不细、重要工作推动效果不明显。

第一项整改问题:攻坚克难的意识和韧劲不足。河东区发挥区位优势、发展优势,争取“先行先试”项目试点和政策资金支持的意识不强,主动寻找突破口的能力还有欠缺。护仓河是河东区境内的重要景观水体,位于连接津滨双城的交通要道旁边、周边居民密集河面垃圾较多、雨污合流问题突出、部分河段污水直排,汛期经常返黑返臭,已经成为沿岸居民长期关注、持续信访的老大难问题,但治理缺乏长远谋划、顶层设计,缺乏系统性、实效性。大城、大城智管、大城众管于进一步深化,占路摆卖时有反复,“僵尸车”问题解决仍不彻底。市容环境整治存在盲区,背街里巷脏乱差现象仍较普遍部分街道对禁放烟花爆竹、提倡文明祭祀、管控露天焚烧等工作,认识不够到位、宣传不够到位、落实不够到位,管控效果不够明显。

整改目标: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提升攻坚克难能力,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紧抓督办,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0日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以多种形式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提高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单位:各部门、各街道)

2.积极推动护仓河水质巩固提升项目实施,以清淤工程为契机,在水位下降期间进行一轮沿河排口的排查,摸清入河排污口底账,并推动沿河排口规范化整治,持续改善河道水质。(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富民路街道、区生态环境局)

3.对占路摆卖时有反复的问题,采取疏堵结合治理模式,把占路经营治理工作作为城市综合治理的重点。(责任单位:各街道、区城管委)

4.依照职责划分加强排查工作,设置适宜“僵尸车”临时存放点,通过上门走访、张贴告知单、电话通知等方式,明确告知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市容影响。(责任单位:交警河东支队、区城管委、各街道)

5.对背街里巷脏乱差问题,严格落实《天津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和作业规范》的相关要求,科学扫保,保证垃圾日产日清。(责任单位:各街道、区城管委)

6.采用巡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强治理,对烟花爆竹燃放实施严格禁放政策,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提倡文明祭祀,管控露天焚烧,拟定相关宣传计划,加大宣传力度,进行常态化管理。(责任单位:公安河东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民政局、各街道)

第二项整改问题:协调配合机制运行不畅。区相部门、街道在治理油烟、噪声等问题主动配合不够,权责划分不清,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衔接不顺,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运行不畅,导致部分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月月水煮鱼店油烟扰民问题被重复投诉举报长达7个月,东新街道在办理过程中与区级相关部门缺乏联动,重形式办理,轻实质解决,多次机械回复“已排查,自身无处罚权、无监测资质”。雍祥园小区广场舞噪声扰民问题长期存在,群众反映“向阳楼派出所、社区以及小区物业来回推诿”,迟迟不能有效解决

整改目标:加强相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以联合检查形式紧抓督办,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0日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7.强化“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运行,加强餐饮油烟执法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其净化设备运行和清洗情况,督促餐饮商户安装油烟治理设备,实施常态化管理。(责任部门:区城管委、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道)

8.加强广场、公园周边巡逻值守,及时疏导劝阻,降低音量,不要扰民,明确相关规定,规范社区活动,加大宣贯文明条例力度,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对多次违反噪声规定屡教不改的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罚。(责任部门:公安河东分局、各街道)

第三项整改问题:污染防治攻坚指标设置不尽合理。督察发现,河东区制定的《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部分任务与本区实际情况结合不紧密、上下一般粗,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中5项指标不必要、不可行。以第24项指标“物流园区等场所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占比达到45%”为例,事实上河东区并无物流园区,指标设置不切实际。

整改目标:强化污染防治攻坚指标设置,确保年度目标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0日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9.强化污染防治攻坚指标设置,在制定2025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计划时,吸取前期教训,充分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充分考虑本区实际情况,并与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处进行沟通,落实任务清单,逐项确定具体任务、责任部门、年度目标,压茬推进、有序落实,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二、生态环境基础建设仍存短板

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的基础保障。河东区环境基础设施短板问题已经成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不稳固、成效不明显的重要制约。与此同时,河东区大气、水污染防治区级财政投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例出现下降。

第四项整改问题: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足。全区仅有2家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业企业,均存在污染物收集系统简易收集效率低治理设施严重老化等问题甚至存在部分时段不正常运行现象。部分施工工地控尘设施配套不足,晨光道中建八局住宅项目、津龙湾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工大四号地建设项目等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大面积裸土未苫盖、路面未硬化,部分工地焊接工序未配备烟气收集系统。区相关部门未积极主动推动环保标准化工地建设,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混凝土搅拌车新能源比例不高,区内环保标准化工地数量为零。

整改目标:完成天津市下达的2025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物持续减排。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0日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10.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大力推进大气、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河东区大气、水污染防治区级财政投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例。(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

11.强化工业污染防控,加强检查与治理,向2家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业企业下达工作提示函,推动开展污染治理设备提升改造,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12.强化执法监管,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控尘措施,对现有的施工工地实施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生态环境局)

第五项整改问题:水环境基础设施存在短板。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是造成河东区水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2024年5-9月,月牙河满江桥断面水质连续超标,成林道附近水体黑臭。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雨水泵站水质黑臭问题突出,南站泵站、真理道泵站、虎丘路泵站等雨水泵站前池积存水体黑臭、异味明显,汛期借雨排污,加剧河道污染。2023年,南站泵站因黑臭污水直排海河,两次引发网络舆情。真理道泵站污水外溢进入月牙河。河东区老旧小区偏多,市政配套管网老化,雨污合流、雨污串接混接问题多发,九纬路、九经路、建新路等道路雨水检井氨氮浓度超过污水管网纳管标准,月牙河南路两处污水井存在污水外溢路面问题,南大桥泵站雨污合流,汛期污水直排东丽区张贵庄排水河,导致水体黑臭,2024年9月该泵站排水氨氮浓度13.4mg/L,接近重度黑臭水体标准。

整改目标:加强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我区水环境质量,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0日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13.加强对月牙河的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与河长办及排水部门沟通,立整立改。(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相关街道)

14.加快推进我区市政配套管网改造,推动完成排水设施防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和检查井新建及提升改造,逐步解决雨污合流、雨污串接混接问题。(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生态环境局)

15.加强排水设施疏通养护,按计划开展排水设施疏通养护工作,对排水设施发生的污水外溢问题及时解决。(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生态环境局)

16.集中对各类检雨井、维修井等排水设施进行疏通掏挖,对淤堵管道进行彻底清淤,针对重点地区加大疏通养护频次,对损坏严重的排水设施进行修复。(责任单位:区住建委)

17.抓好污水排放管控工作,提升改造管网排沥能力,有效降低入河污染,持续改善河道水环境质量;加强沿岸泵站口门水质监测、监管。(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生态环境局)

三、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尚有差距

区相关部门、街道抓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不足,日常监管存在盲区,具体监管要求落实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2024年大气三项指标均未完成

第六项整改问题: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出现滑坡。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基础运行经费缺乏保障,监测资质曾被暂停两年,应急监测能力连续两年评估不合格。2024年,监测资质恢复后,监测能力从五类64项下滑至一类5项。2023年以来,河道水质监测工作一直中断,仅仅依靠上级部门3个断面的水质监测数据,监测覆盖不足、频次不够,导致水环境质量保护缺乏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2024年攻坚战计划要求,“河东区组织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不少于160辆次、对柴油货车集中停放地开展入户抽检不少于450辆次”,实际检验非道路移动机械73辆次,入户抽检柴油货车工作没有开展。

整改目标:加强分析研判,强化统筹调度,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0日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18.加强分析研判,强化统筹调度。根据气象数据和空气质量数据,研判污染原因和污染趋势,及时调度相关责任部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加强河东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调度,强化重污染天气科学应急、精准指挥调度、精准减排,定期更新应急减排清单。(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19.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在恢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基础上抓紧扩项、增项,逐步提升监测能力。(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20.组织全体技术人员完成水质采样、水温、pH值、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透明度、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11项水和废水项目的持证考核,按照《2025年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中频次和项目要求开展监测分析工作。(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21.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专项检查,迅速推进完成20%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第七项整改问题:水污染监管仍不到位。2023年底,河东区印发《面源污染整治考核方案》但直至本次督察,水质监测、问题通报、考核排名等工作均未开展。沿街商户私改排水管网较为多见,区相关部门、街道排查整治不到位,月牙河南路一侧数家汽车美容、洗车单位私改排水管网,洗车、汽修等废水直接排入临近雨水井。区相关部门、街道解决顽瘴痼疾问题决心不足,督促推动“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到位,中山门、大直沽、东新街等街道餐饮企业乱泼乱倒问题多发,部分道路雨水篦子存在明显餐厨油污和生活垃圾,个别雨水井内积存的垃圾和污水几乎将管网堵塞。

整改目标:做好地表水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实施水污染源治理,有效减少城市面源污染。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0日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22.严格落实河东区印发的《面源污染整治考核方案》。(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23.启动相应整治工作,对问题点位开展治理,封堵沿河私改排水管口,加强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各相关街道)

24.各街道根据门前三包责任制相关内容发放《“门前三包”明白纸》并签订《“门前三包”承诺书》,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将“门前三包”落实情况和乱泼乱倒治理情况纳入到日常巡查工作中。(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各街道)

第八项整改问题:涉气企业管控不力。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抓得不实,应急减排清单制定不全面,未落实涉气污染源全覆盖要求,部分含喷漆工序的4S店未纳入清单;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精准,2025年3月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中铁印业以民生保障的名义从事商业产品印制,明通汽修等企业以及工大四号地建设项目涉嫌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干洗、制冷维修等服务业环境监管缺失,底数排查不全面随机抽查宫前西园、东园小区发现4家干洗企业均未纳入管理台账,个别干洗店使用淘汰类的开启式石油干洗机;明远制冷设备贸易有限公司等单位未按规定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备案。排污许可制度执行存在盲点,渤海银行锅炉排污许可证于今年3月5日到期,未及时更换申领,涉嫌无证排污,十五经路壳牌加油站等5家加油站在新地标执行9个月后更排污许可证。

整改目标:落实涉气污染源治理全覆盖,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落实各项应急减排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0日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25.严格落实应急减排工作要求,及时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减排清单。(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26.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加油站、汽修烤房等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昼夜巡查检查力度。(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27.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严格落实应急减排工作要求,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最大限度减少扬尘排放,减低污染峰值。(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28.对干洗、制冷维修行业进行走访调查,制定《河东区生态环境局干洗、制冷维修行业排查行动工作方案》,将干洗企业纳入管理台账。(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29.对干洗、制冷维修行业进行走访调查,加强制冷维修企业开展网上系统备案工作。(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30.梳理辖区内涉及排污许可证和排污登记到期企业,加强业务指导,提醒企业及时办理登记或延续。(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31.梳理所有加油站排污许可证标准,督促加油站及时变更排污许可证标准。(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第九项整改问题:医疗废水、辐射安全和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天铁医院环境管理比较混乱,废水消毒所用的次氯酸钠投药记录不实,投药间管路年久失修、医疗废水外溢;废水排放口pH值、总余氯监测数据长期缺失;现有4台射线装置中有2台铭牌与许可证型号不符,应急预案10年没有更新,长期未曾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瑞愽口腔门诊部有牙片CT射线装置,操作人员未进行辐射安全培训和考核,影像室门灯联锁失效,未配备剂量报警设备。津维瑞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未规范处置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合存放,益新汽车维修美容养护店等多家汽车养护单位未建立危废管理制度,将废机油桶、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提供给无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处置。

整改目标:加强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全过程监管,坚决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确保危险废物100%无害化处置,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0日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32.加强医疗行业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全过程监管,坚决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确保危险废物100%无害化处置。(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卫健委)

33.加强辐射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34.加强汽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全过程监管,坚决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确保危险废物100%无害化处置。(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35.督促汽车维修企业做好规范化管理工作,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完善管理台账。(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不彻底

区相关部门、街道在推动督察整改上,举一反三不到位,整改成果不明显,在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时招法不多,部分重复投诉举报问题没有妥善解决,连续两年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低于90%,相对偏低。

第十项整改问题:餐饮油烟问题时有反复。部分重复投诉举报问题没有妥善解决,连续两年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低于90%,相对偏低。大直沽街金麦穗餐馆油烟直排污染环境问题是2018年市级环保督察群众投诉举报件,督察组实地回访发现,该单位油烟净化设备未及时清洗问题依然存在,督察还发现,天津记忆炸串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二掌柜手擀打卤面店油烟净化设备未正常开启;二号桥街三胖烧烤店餐饮油烟直排,东新街车条烧烤等多处露天烧烤油烟直排,周边环境异味明显。

整改目标:对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再次核查,妥善解决重复投诉举报问题。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0日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36.对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再次核查并完成整改。(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37.加强餐饮油烟执法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其净化设备运行和清洗情况,实施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道)

38.加强餐饮油烟执法监督检查,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餐饮商户,督促餐饮商户安装油烟治理设备,实施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道)

39.责令该店面立即改正,加强餐饮油烟执法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其净化设备运行和清洗情况,实施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道)

40.对露天烧烤油烟直排问题开展不定期集中清理行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责任单位:各街道、区城管委、区生态环境局)

第十一项整改问题:噪声投诉数量多、反复多。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建筑施工类噪声投诉举报1130余件,嘉里二期等多个工地噪声投诉均在40次以上,金贸产业园住宅工程超过200,存在较大的群访风险。区相关部门仅以“要求施工企业加强现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等程式化内容回复,问题没有有效解决。

整改目标:对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再次核查,妥善解决重复投诉举报问题。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0日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41.立行立改,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噪声投诉问题再次核查并完成整改,开展专项整改,对矛盾复杂、短期内难以彻底解决的,逐件明确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整改措施,按计划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第十二项整改问题:垃圾清理转运不及时。月牙河等河道水面、河岸有垃圾堆积现象,真理道、凤凰路周边空地堆放大量建筑垃圾,附近居民反映长期无人清理。中山门街和睦道附近多个小区存在建筑垃圾堆存、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等现象,铁路沿线有白色垃圾污染。

整改目标:加强垃圾监管治理,规范城市垃圾全过程监管,推动环境保护和环境综合整治,坚决杜绝污染问题回潮。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0日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42.加强河长制管理,采取督办、考核等方式,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各相关街道、区城管委)

43.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加强环保宣传,实施精细化管管控,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坚决杜绝污染问题反复回潮。(责任单位:各街道、区城管委)

44.督促辖区旧楼区长效管理单位落实管理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辖区内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实施闭环管理,对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单位:各街道、区城管委)

45.落实铁路地段工作职责,定时巡查反馈,协调责任单位及时处理。(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区城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