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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关于新增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来源:河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11-27 02:40
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新增划定疫情风险区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自11月27日起,新增划定河东区春华街秋实园13号楼6门,上杭路街程林里43号楼1门,上杭路街万和里5号楼7门,上杭路街芳馨园11号楼2门,东新街倚虹东里7号楼1门,向阳楼街临池里11号楼1门,向阳楼街翠韵里8号楼1门,向阳楼街阳明里13号楼4门为高风险区。
高风险区内,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居民按照街道社区统一安排,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二、
自11月27日至11月29日,春华街秋实园,上杭路街程林里35号楼、42号楼、43号楼,上杭路街万和里5号楼、6号楼,上杭路街芳馨园,东新街倚虹东里6号楼、7号楼、8号楼,向阳楼街翠韵里6号楼、7号楼、8号楼、9号楼,向阳楼街阳明里除高风险区以外区域连续3天进行核酸检测。
在此期间,居民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居民按照统一安排,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
三、
自11月24日以来到过上述高风险区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我区已建立物资保供机制,能够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请广大居民安心居家,如有就医、购药等特殊需要及健康码赋码异常等相关疑问,及时联系所在社区。同时,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以上防控措施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如有需要,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
衷心感谢您对河东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大力配合!
河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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