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商服务〔2022〕6号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餐饮行业各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和商务部等11部门办公厅《关于抓好促进餐饮业恢复发展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促进餐饮业加快恢复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进餐饮业扶持政策应享尽享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1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涉及支持餐饮业的政策共17条,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各部门汇总形成了政策咨询指南,已在网上公开发布。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餐饮行业各协会面向广大餐饮经营者进行深入宣传,特别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餐饮企业,要作好“一对一”政策解读。要结合实际,充分借助各街道、城管执法队伍、基层政务服务窗口等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做好宣传,确保各项政策应享尽享。
二、持续跟进各项政策落地实施情况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餐饮行业各协会要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定期跟踪掌握政策执行情况和收集相关数据信息;要及时了解餐饮企业对各项扶持政策的真实感受,耐心倾听企业诉求,积极回应企业期盼;要帮助企业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汇总反馈相关情况;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实施审慎包容监管,坚持送政策、送服务,用情用心稳住就业主体。
三、加大力度促进餐饮行业恢复发展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餐饮行业各协会要高度重视促进餐饮业恢复发展,充分认清餐饮业作为稳增长、促消费、扩就业、惠民生的重要领域,对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具有重要作用。要抢抓疫情防控形势向好的窗口期,充分借助银行机构、第三方平台、大型国有企业等各方面资源和条件,推动与餐饮业合作共赢;要深入挖掘各方面市场需求,主动搞好供需对接;要研究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市场规律,鼓励引导餐饮业经营模式创新和营销渠道拓展,促进餐饮行业加快恢复发展。
2022年7月5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生活服务业处 郭士冰;联系电话:022-58665951)
(此件主动公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