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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支付标准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5-16 09:51

津医保局发〔2022〕33号

各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人社局,各相关单位:

现就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相关政策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单人单检价格降至不高于每人份19.7元,多人混检价格不高于每人份3.4元。

二、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保支付标准。根据单人单检价格情况,同步调整医保支付标准。

三、工伤保险支付标准参照医保支付标准执行。

本通知自2022年5月11日起执行。此前相关价格和支付标准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标准表

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人社局

2022年5月9日



附件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标准表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最高

价格

(元)

备注

医保支付项目等级

医保增付比例

%

医保最高支付标准(元)

支付范围

1

新冠病毒

核酸检测

样本类型:各种标本。样本采集、交接、签收、处理(根据标本类型不同进行相应的前处理),提取模板RNA,与阴、阳性对照及质控品同时进行实时扩增,分析扩增产物,判断并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人份

19.7

根据疫情需要,按照市卫健部门技术要求和标准实施混合检测时,每人份按不高于3.4元收费。

A

0

19.7

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