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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市场监管局助企纾困24条服务措施
来源:河东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06-02 10:30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5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河东区市场监管局聚焦河东区“六稳”“六保”关键环节,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场监管委工作部署,做好分类施策,精准“发球”,出台助企纾困24条服务措施以“处级干部带头服务百家企业、培育千家优质民营企业、为百姓解决万件烦心事”的“百千万”计划为目标,积极推动并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

一、简化审批与注销程序

(一)简化审批工作流程

1.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优化审批流程,缩短生产许可审批办理时限。

2.推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审批,大幅压缩审批时间,将平均审批用时从10个工作日缩减到1个工作日。对承诺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企业,免于现场核查

3.涉及经营疫情相关医疗器械、药品涉及隔离点食品、特种设备等疫情保障相关审批,开辟绿色通道,提前介入、全程服务、“特事特办”“马上就办”

4.一般市场主体登记与食品及特殊食品(仅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计量器具、特种设备许可、工业产品许可等各项行政审批大力推行“网上办、不见面”审批,确保办公电话通畅,妥善指导申请人填报,采取线上、线下双渠道办好业务。根据申请人要求采取邮寄的方式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和发放证照

(二)注重扶持特困行业

5.根据市场监管委要求,加强对特困行业的认定工作,行业类别以户卡注册信息为准,如注册信息与目前经营不符,可以帮助企业进行信息变更。

6.企业无需前往政务大厅,即可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一网通办平台”线上申请歇业登记,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依法为市场主体办理歇业登记。

(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措施

7.严格按照市场监管委要求,对三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市场主体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不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8.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可以证明是受疫情影响的,在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后,先行办理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

9.小微名录市场主体受疫情影响申请房租减免、银行开户等情况时,开辟绿色通道专人受理进行信用修复

二、服务各类市场主体

(四)处级干部带头服务百家企业

10.处级干部带队对河东区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有突出贡献的百家企业进行走访,与企业保持良好沟通,及时了解企业诉求,联系相关部门及时帮助解决企业难题。

11.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建立助企纾困工作台账,用好我区“企业吹哨、政府报到”机制。

(五)提供定制化专项服务

12.为鑫创医疗器械产业园区、鼎泰丰医疗器械产业园区提供医疗器械准入许专业化、便利化服务。提前介入现场,实地调研提供政策服务。畅通联络通道,提供一对一政策咨询指导,解决企业困难。

(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3.协助市知识产权局、河东区政府、渤海银行三方加强战略合作,开展河东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工作。帮助企业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功助企纾困。

14.与区卫健委合作,在全区基层医疗系统内推广天津医药集团众健康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SPD管理系统”。

(七)推行标准计量支撑服务

15.对我区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卡尺、千分尺、百分表、砝码,非强检计量器具(衡器、天平),居民家用台式血压计开展计量检定,并免除计量检定费。

三、更大力度保障“三大安全

)强化“实名制”购药,确保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16.明确“四大类”药品品种目录,需要实名登记品种;明确登记流程,依托津心办进行实名认证,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培训并推广实名登记系统,所有药店销售“四大类”药品无特殊情况必须全部使用实名登记系统,确保登记的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保障核酸检测机构和采样点使用的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优化食品追溯流程

17.在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经营场所内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销售专区并公示提示牌,进口冷链食品价签旁加贴“天津追溯”二维码,扫码可查追溯信息;对指定大型超市设立进口非冷链葡萄酒和乳制品销售专区并公示提示牌,价签旁加贴“天津追溯”二维码,扫码可查追溯信息。

)优化特种设备服务

18.为避免因疫情影响造成证书过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审申请实行网上提交,审核通过的待疫情平稳将原证件和纸质材料送到后统一制证发证。

四、更多角度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严格落实免罚清单

19.积极贯彻落实《市市场监管委、市药监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的通知》要求,落实过罚相当、宽严相济原则,对列入《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当事人灵活采取说服教育、劝导规范、警示告诫、约谈指导、法律学习考试等方式,引导当事人自觉学法用法,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十二)加强网络交易监管

20.持续开展网监执法专项工作,围绕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违法违规商业营销、违规校外教育培训广告,持续开展“网剑”行动,深入贯彻《网络交易监管办法》,加大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

(十三)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

21.对经营主体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教育宣传力度,引导网络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合法合规经营。

22.严厉打击网络交易经营者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商业诋毁、违规促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十四)严格治理乱收费行为

23.制定并下发《河东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局重点领域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推动实施电价市场化改革政策。

24.严厉打击转供电不合理加价行为,维护电力市场价格秩序。持续开展转供电不合理加价专项检查,持续关注上一年度发现案件线索。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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